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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女星被代言整形厦门维权 整形美容机构被判赔钱

2014-09-04 10:12  陈捷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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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9月4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杨长平)柳岩做过臀部吸脂术?董璇美丽的脸是整出来的?熊乃瑾鼻子漂亮是因为注射了玻尿酸?……这都是胡扯!近日,厦门一家整形美容机构因滥用明星照片做广告,被柳岩等五位女星告上法庭。五位女星起诉要求,该美容机构立即停止侵权,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

这五位女星包括柳岩、董璇、熊乃瑾、张嘉倪、张馨予,她们五人从事演员、主持人、模特等职业,都是社会知名人士,在两岸三地均有一定的影响力,其肖像具有一定商业价值。

此次来厦门维权,五位女星委托的律师是同一个人,来自北京一家律师事务所。她们五人的诉讼请求基本一样,索赔金额也相差不大。

柳岩起诉要求,被告要赔偿其12万元经济损失,2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还有为维权支付的成本开支5000元,共计14.5万元。

而其余四位女星,索赔金额也都是10多万元,最少的是熊乃瑾,索赔10.3万元,最多的是电影明星张馨予,索赔19.5万元。

面对起诉,厦门的美容机构为自己辩解说,五位女星不能证明图片中的人物系女星本人,或许只是长得像而已,因此,不能认定为侵犯其肖像权。而且,退一步说,即使构成侵权,所造成的后果也十分轻微,浏览量极小,影响有限,女星们索赔金额太高了。

近日,思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美容机构侵犯了五位女星的肖像权,判决要求其赔偿女星损失。五位女星的获赔金额基本一样,都是1万多元,均包括1万元经济损失和3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另外加上维权合理开支。此外,法院还判决要求被告在全国发行的报纸上公开向五位女星赔礼道歉。

一审判决后,被告美容机构不服,向厦门中院提起上诉,经二审调解,五位女星最终都接受了调解。根据调解书,赔偿金额和一审判决基本一样,只是女星们在要求道歉方面作了让步,被告只需要表示歉意即可。

据法官介绍,近年来,影视明星的肖像照被擅用的情况屡见不鲜,法院也不时受理此类侵权官司。被告上法庭的整形美容机构有的狡辩有的推脱,但最终都难逃败诉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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