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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饼民俗商业化愈演愈烈 博饼官司在厦门不断出现

2014-09-01 07:55:42陈捷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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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9月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杨长平/文 陶小莫/图)博中“王中王”,协办单位不兑现奔驰车,主办单位要不要赔?花钱购买博饼决赛资格,却被拒绝参加,该怎么办?决赛时中途更改博饼规则,选手痛失大奖能否索赔?

中秋将至,昨日,思明区法院对外发布了多起因博饼引发的官司。

法官介绍,近年来,博饼民俗的商业化呈现愈演愈烈之势,商业博饼活动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还有不断涌现的“博饼官司”。

案例1 博不出“状元”临时改规则

数年前,厦门两家网络公司共同举办“中秋千人博饼嘉年华”活动,“状元”奖品为别克凯越轿车一辆。

当时,宗先生依主办方公布的规则参加网上博饼,并晋级“状元王中王”决赛。决赛中,却久久不能博出“状元”。

按照规则,“状元”没有博出,活动就不能结束。为了尽快结束活动,主办方和各位参赛选手临时决定更改比赛规则,以“比大小”的方式决胜负。

在新规则下的一番较量之后,陈先生最终成为“状元”,赢走了别克小轿车。

然而,决赛结束后,参赛选手宗先生看到大奖旁落,开始责怪起主办方,认为主办方临场篡改博饼规则,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于是,他起诉讨要“状元”奖品小轿车,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

庭审中,宗先生说,事前所规定的博饼规则应当共同遵守,但主持人为了尽快结束比赛,临时提议更改比赛规则,违反事先已公布的博饼规则,也有悖于诚实信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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