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高利贷现象普遍存在 传统民间借贷多为生活借贷,如今民间借贷多为商业借贷,而且还存在职业放贷人和民间食利阶层,他们以放贷赚取高额利息为生,中小微企业及其业主成为最主要的放贷对象。 此外,还有一些非法或者涉黑性质的中介机构,以非法集资等形式取得资金对外放高利贷,或以贷养贷,放贷的对象几乎涉及社会的各个层面。 调查发现,民间借贷中高利贷现象普遍存在,高额利息有的高得离谱,甚至高出银行贷款利率十几倍。法官介绍,司法实践中,虽然借款人提出借款数额与实际借款数额不一致的抗辩,但普遍存在借款人举证困难的情形,往往最终由借款人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仅有一张简单借据 民间借贷合同订立不规范,在很大程度上加重了民间借贷风险。厦门中院民二庭庭长刘新平说,虽然已有相当数量的民间借贷,采用类似银行贷款合同的样式订立民间借贷合同,但仍有很大部分民间借贷双方,仅保留简单的一张借据。 而且,在借据中,有的只写明借款人和借款金额,对还款期限、利息计算、借款用途等重要内容缺乏记载。还有的借贷双方只有借条,而没有款项交付凭证;数额较大的借款,以现金形式交付现象比较普遍;对借贷设定抵押或担保的,未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等。 此外,民间借贷涉及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嫌疑的案件频发。 法官建议 切忌贪求高额利润 民间借贷利率一直没有纳入官方监管的范围,完全由民间资金供求状况决定。同时,受到银行利率水平的影响,央行紧缩银根、民间资金供不应求等情况都会拉高借款利率。民间利率在这种资金价格扭曲的情况下大肆疯涨。 民间借贷利率一直没有纳入官方监管的范围,完全由民间资金供求状况决定。同时,受到银行利率水平的影响,央行紧缩银根、民间资金供不应求等情况都会拉高借款利率。民间利率在这种资金价格扭曲的情况下大肆疯涨。 法官建议广大市民,最好寻求正规金融市场的产品作为投资对象,切忌贪求高额利润,尤其应防范熟人介绍的高息民间借贷。 由于中小企业在市场资源竞争中处于先天劣势地位,导致其融资难,不得不求助民间借贷,如何解决这个难题?许多发达国家都通过立法,来确定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 例如,美国政府在20世纪50年代制定了《小企业法案》。日本于20世纪50年代,修改了《中小企业基本法》,以推动中小企业的成长与发展为宗旨,明确规定了中小企业的划分原则,中小企业发展的基本原则。此后又颁布多项法律,形成了比较健全的中小企业法律体系。 厦门中院建议,应适时修订《中小企业促进法》,使中小企业在现有法律体系内获得实质性保护。并出台《中小企业融资法》,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更为具体的法律制度。此外,还要完善中小企业信息公开制度,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信用担保风险分散体系、中小企业互助融资机构,构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
|
相关阅读:
- [ 07-09]央行近期出现两次降息 厦门民间借贷利息降不少
- [ 10-05]厦门民间借贷纠纷案今年迅速飙升
- [ 06-22]泉州5年内新增8家三级综合医院 融资难催热厦门民间借贷
- [ 05-18]存款准备金率创新高 银根紧缩催热厦门民间借贷
- [ 02-17]厦门爱招"夫妻工" 有面粉厂扩囤小麦 民间借贷提高门槛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