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厦门日报讯(记者 郭睿 通讯员 厦法宣)在被民间借贷逼“疯”的日子,杨姐(化名)直言想跳楼。2009年,她以成功者的姿态转战厦门,开起一家钢材市场并进驻融资领域,为市场内小企业做担保。红利来得快,可崩盘也很快到来。2012年,杨姐资金链断裂,一边收不回债,一边又欠着债,最终成为民间借贷案的当事人。 这几年民间借贷“崩盘”事件频发,这个数量究竟有多大?昨天下午,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厦门民间借贷案件审理情况新闻通报会上获悉,2010年至2013年,厦门两级法院共审结民间借贷案件17548件,2013年是2010年的1.9倍;审结的涉案金额共达137.9亿元,2013年是2010年的5.15倍。而今年,仅1月至7月,厦门两级法院审结的民间借贷案数量就达到了3434件,审结的涉案金额近29亿元。 与民间借贷案件量大幅上涨不同的是,近年来金融借款(即向银行或官方的借贷)案件数量却有所下降。2010年至2013年,厦门两级法院共审结金融借款案件4929件,2013年是2010年的76.7%。如此看来,民间借贷无论是案件数量,还是涉案金额,以及二者增长速度上,都明显高于金融借款。 据了解,形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近年来金融借款趋于乏力,而资本需求却一直存在,这就导致了很多人投身民间借贷浪潮。 现象 1 涉黑中介以贷养贷 民间借贷早已从传统意义上的生活借贷转为以商业借贷为主,主流的放贷群体为职业放贷人和民间食利阶层,放贷对象主要是难以得到金融借款的中小微企业及其业主。 此外,还有一些非法或涉黑性质的中介机构,以非法集资等形式取得资金,对外放高利贷,或以贷养贷,放贷的对象几乎涉及社会的各个层面。 2 高利贷更加隐蔽 高利贷现象在民间借贷中普遍存在,有的利息高得离谱,甚至比银行贷款利率高出十几倍,并且形成了一套规避法律、掩藏高息的“潜规则”。 比如有的出借人在借据上的借款本金数额中,就已加上高息,有的则在交付本金时已预先将利息扣除,还有的会在借款人不能按时还款时,要求更换借条,重新将利息和本金一并写入。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仅凭借据内容,就无法认定是否存在高利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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