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卖房16年后房价飙涨数十倍 农民毁约起诉讨房

2014-08-30 08:0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卢超颖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仅花13万 买岛内三层房

家住厦门岛内的城镇居民杨先生已经年近五旬,他一直想买一幢“有天有地”的房子,好好享受生活。但是,面对市区高昂的房价,杨先生只能“望房兴叹”。

1998年年底,杨先生偶然从朋友处得知,思明区莲前街道何厝村的村民老何有一幢三层楼的房屋要转让。这幢房屋面积193.49平方米,当时的转让费很便宜,只有13万元,每平方米差不多仅671.8元。

杨先生当时心里盘算,市区房价高昂,而何厝村房价如此便宜,成本低,离市中心也很近,而且,这幢房屋面积又大,当时又是刚建不久的新房,完全是他理想的“乡间大别墅”。

于是,求房心切的杨先生与老何见面沟通后一拍即合,随后,双方很快就签订了一份《房屋转让合同》。

双方约定,老何自愿将新建房屋转让给杨先生,金额13万元,该房屋位于思明区何厝村顶何社内。由购房者杨先生自行对房屋进行装修,装修资金将投入10万元。

当时,杨先生担心农屋交易原本就不受法律保护,如果老何事后悔约,自己恐怕要吃亏。

于是,杨先生特意要求在合同中写明违约责任。约定说,如果老何要毁约或更改合同,杨先生可以全部要回该房屋的转让费、装修费、安置费及利息,利息由杨先生来定。

购房之后 房价一路飙升

这一份合同签订后,老何当年就依约向杨先生交付了房屋,之后,也把自己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及农村房屋所有权证交给杨先生。

杨先生随后花了一笔钱,对房屋进行了装修。此后,杨先生一家人一直住在这幢“乡间别墅”里。

但是,杨先生没有想到,时隔16年,房价暴涨了几十倍之后,老何竟然会毁约,回来找自己讨房子。

近日,老何找到杨先生说,宅基地不能交易,同样,宅基地上的房屋也不能交易,因此当年的交易无效,他要收回房屋。

对此,杨先生很气愤,称自己已经花了钱装修,而且,现在房价涨了这么多,怎能说收回就收回?

为此,最近双方闹上了法庭。最先起诉的是村民老何,他请求法院判决认定“房屋转让合同无效”,并要求杨先生将三层房屋腾空,退还给他。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