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发原因】 卖车赚得少 靠其他弥补 近年来,机动车销量增速放缓,利润空间日趋缩小,经销商出于营利才能生存的考虑,以零利润甚至低于进价的价格售车提高自身的市场竞争力,汽车4S店强制搭售保险,或借此获取佣金等不菲的经济利益以补强汽车销售的利润,或通过保险“锁定”车辆保险期间内在汽车4S店的维修,以防该业务流失。但这种做法,让渡了本来应当赚取的合法利润,同时又限制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自由选择权。 【诊治处方】 依法进行查处 加强对汽车相关广告的监测和检查,依法及时查处各类广告违法行为。 加强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梳理排查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发现的涉嫌不正当竞争的案件线索,依法查处汽车品牌经销服务店、汽车集中交易市场以各种方式虚假表示、虚假宣传误导欺诈消费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结合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严厉查处汽车品牌经销服务店利用为消费者办理汽车按揭贷款、汽车保险等服务之便,收取金融服务公司、担保公司、保险公司所谓“返利”、“好处费”等商业贿赂行为。 【病症2】 “三包”落实难 维修多花钱 1.“汽车三包规定”未完全落实到位。大部分4S店在汽车三包有效期内,只为消费者免费修理和免费更换易损耗零部件,推卸为消费者更换车辆和退货的责任。 2.质量问题的成因不易厘清。由于汽车技术复杂,加之汽车检验、鉴定不易,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时,往往由4S店维修人员说了算,易引发售后服务纠纷。 3.维修服务不到位。如有的4S店维修工人维修技术不过关、多次维修都不能排除故障;过度维修;有意夸大汽车故障导致消费者多花冤枉钱;价格不透明;服务态度不佳;售后维修车辆交付环节未验明到位。 4.限制消费者权利。如包修期内的免费修理以消费者在4S店内换机油等为前提;不得自带零配件更换而必须在4S店购买等。 【诱发原因】 信息不对称 消费者难举证 现行“三包”规定中,有的退换以及维修都基于产品本身质量问题这一前提,但如何鉴定是产品本身质量问题还是车主操作不当所致,车主在维权过程中的“鉴定难”成为一大衍生问题。此外,由于缺乏权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消费者在维权时遇到的举证难、鉴定难和索赔难等问题仍未解决。 行业内信息不对称现象严重,经销商利用本身具有的信息优势,在汽车销售过程中对消费者实行隐瞒、欺骗等手段以谋取高额利润。 目前国内的汽车售后市场基本上处于法规真空状态,在汽车维修、汽车配件、汽车美容、汽车用品等领域,缺少行业性质的指导规范和质量、定价等基本标准。 【诊治处方】 出台“三包”标准 结合维权实际,由质监部门牵头,尽快出台“三包”主要零件种类范围与“三包”凭证国家标准。 可借鉴美国“柠檬法”的“柠檬回购车”的规定,退货后再次出售的汽车,应在车窗上贴上“柠檬标识”,在相关文件中也必须明确标注出该车的身份为“柠檬回购车”,并规定购买柠檬车的消费者也应当至少享受1年以上的质保期。建议汽车4S店对已办理退、换货手续的汽车产品在规定的网站上公布其退、换货的详细资料,供消费者查询,并且明确“三包换退车”再销售的具体三包责任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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