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时政 > 正文

市纪委通报五起典型问题 交通局一官员携妻公款旅游

2014-08-28 11:04:51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厦门日报讯 市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处处长林裕春利用外出考察之机,携带配偶公款旅游,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

市财政局企业处处长黄维津中秋、春节前后,多次收受服务对象送予的购物卡,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五缘实验学校组织部分教师参与学校食堂承包方的中秋聚餐及博饼,直接责任人钟爱东(教研室主任兼工会副主席)行政警告处分,相关校领导被诫勉谈话,所有参加人员退赔费用。

海沧区农林局科员(参公)游瑞聪公车私用并造成车辆丢失,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翔安区交通运输管理所违规购买服装,利用违规发放福利,区运管所所长丘盛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市纪委近日通报上述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并欢迎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新闻媒体,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进行举报。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