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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拟立法促“非诉讼”化解纠纷 维护社会稳定

2014-08-28 09:00:39骆余民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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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8月28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骆余民)昨日,《厦门经济特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交厦门市人大常委会一审。

据了解,制定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条例,在国内尚无先例。厦门若通过这一条例,将成为国内具有开创性意义的立法,也体现特区先行先试。

据介绍,该条例的立法宗旨,是引导当事人尽量优先选择非诉讼方式,及时便捷有效地解决纠纷,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维护社会稳定。

“草案”将重点从调解组织发展、纠纷解决途径引导、非诉讼方式运用、程序衔接、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理念宣导、程序设计、运行规制和制度创新,把握好特区立法权限,发挥立法的引领和规范作用,突出现实性、前瞻性、适用性。“草案”还将着力于鼓励和解、做大社会调解、规范行政调解、发展仲裁、保障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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