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速览】 机构改革 厦门将启动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 市政府机构改革即将启动,拟设置39个工作部门。 今天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听取了副市长李栋梁对厦门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所做的说明。 为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李栋梁表示,已明确转给市场和社会的,市政府任何部门不得截留;可进一步下放给区政府的,予以下放。要全面清理现有行政审批事项,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利用“红头文件”设定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要全面清理取消,而且今后一般不新设行政许可。(记者彭菲) 调解机制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将在全国率先立法 今天上午,《厦门经济特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条例(草案)》提请初审。市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黄志杰做草案说明时表示,制定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条例,在国内尚属首例。 黄志杰还说,条例的立法宗旨是引导当事人尽量优先选择非诉讼方式,及时便捷有效地解决纠纷。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由诉讼和协商、调解、行政解决纠纷、仲裁等各种非诉讼程序共同构成。而该条例重点规范协商、调解、行政解决纠纷,以及与诉讼、仲裁程序的衔接。(记者彭菲) 社保政策 低保对象就业 市区政府应予奖励 《厦门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修正案(草案)进入二审。经过初审后,修正案草案修改稿的基本思路和修改重点没有太大的变化,不过关于“不计入低保对象家庭成员收入的项目”,有所增加。由原来的“职工由单位统一扣缴的社会基本保险金、住房公积金”修改为“职工由单位统一扣缴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城乡居民自行缴交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及居民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低保对象家庭成员的收入将对其是否能够享受低保造成影响。 为鼓励低保对象就业,修正案草案修改稿还新增一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相应鼓励保障对象就业的政策,引导有就业能力的保障对象实现就业;保障对象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就业的,自其就业之日起的三个月内继续享受原有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保障对象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失业人员在用人单位实现正规就业的,取消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向保障对象提供就业奖励。”(记者彭菲) 【数字新闻】 上午的会议,还听取了市政府提交的《2014年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以及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厦门市2014年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调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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