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8月27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实习生 杨佩妮 通讯员 思法)网上发帖骂人,也要赔钱?近日,小张因为发帖侮辱一女子,被法院认定构成侵权,还要赔偿精神损失费1000元。 怀疑对方骗钱 上网发帖骂人 “他在网上悬赏缉拿我,还骂我无耻女人!”原告阿巧说,她原本是一家车行的销售人员,是小张的网帖害她失去了工作。 纠纷缘于购车。数年前,被告小张通过阿巧购车。当时,小张支付了近9万元购车款给阿巧。 但是,阿巧收钱后,却没有及时交付车辆给小张。此后,小张发现阿巧“失踪了”,在长达1个多月的时间里,他都找不到阿巧。 小张因此怀疑阿巧是个骗子,骗走了自己的购车款。于是,小张开始在猫扑网等网站上发帖“悬赏缉拿”,他在帖中称阿巧是“无耻的女人”,还把阿巧的名字、电话、住址和工作单位全部公布在网上。 后来,小张还是找到了阿巧,阿巧也交车给了小张。小张以为没事了,但他没有想到,他在网上发布的帖子继续在传播。 网帖侮辱他人 判赔精神损失 阿巧说,因为帖子的传播,很多人误以为她是骗子,害她失去了工作,也让不少朋友对她产生了误解。网帖诋毁她的名誉,也给她的生活造成极大困扰。 但是,在法庭上,小张辩解说,他所发的帖子是事实。小张还说,要不是他上网发帖,让阿巧感受到压力,或许他至今讨不回车。 对此,阿巧反驳说,她并非诈骗小张钱财,只是因为收到小张的购车款后,工作繁忙,所以才延期交车。 近日,思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要求小张赔偿1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并支付阿巧为取证花费的2900元公证费。 法官说,小张并没有证据证明阿巧行骗,但是,他发的帖子使用了侮辱性语言,确实对阿巧的声誉产生不良影响,另外,他在网上披露他人个人信息也是不当的。而且,小张在拿到车后,长达两年时间里,都没有及时删除网帖,因此,其行为侵犯了阿巧的名誉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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