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三年来,每年递增近30%
■民政部门呼吁理性对待婚姻
西安长安区婚姻登记处实行限号离婚,每天不超过15对。对此规定,民政部门的解释是:希望挽救一些气头上冲动离婚的家庭。记者咨询厦门的民政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厦门不会这么做。“婚姻自由是每个人的权利,限号离婚不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
据市民政局提供的数据,近三年全市协议离婚人数以每年超千对的数量增长,去年有近7000对夫妻办理了离婚手续。民政部门称,厦门市民好合好散意识越来越强。但不排除其中也有气头上离婚事后反悔的案例,建议夫妻双方对待婚姻要理性,不要因为一时冲动毁了自己的幸福。
厦门晚报讯(记者 谢雨真 彭菲 赖贵旺 见习记者 曾欣欣 薛威 实习生 赖雪萍郭玮)
谢雨真 摄
【A、想劝 力不足】
“说多了人家也烦,还威胁离婚不成就跳楼”
一个登记处一天接待十几二十对离婚夫妻,工作人员想劝解都没有时间
前天下午3点多,记者在思明区婚育登记服务中心大厅观察了十几分钟,看见两对夫妻到前台咨询离婚手续。一个小时后,记者再次看到他们时,这两对夫妻的离婚手续已经办得差不多了。
思明区婚姻登记处一名工作人员说,到婚姻登记处办理协议离婚的,基本上都已经沟通过了,如果有一时冲动来离婚的,工作人员也会劝解。“但是现在离婚的人多了,有时候办理手续都忙不过来,我们没有多余的时间跟他们拉家常做思想工作。”一名工作人员无奈地说,有时候一天就要接待十几对甚至20对夫妻,他们都急着办手续,工作人员也不能耽误他们太多时间。
“有时候说多了,人家也烦,反问‘我们没商量好来这里干什么’,弄得我们也没话讲。”翔安区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说,有的情绪比较冲动,还会威胁“不办理离婚我就去跳楼”。
湖里区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说,也有劝得动的夫妻。有一次,一对夫妻因为小事吵起来,闹到要离婚,什么材料都没准备就冲到婚姻登记处。但是真的拿到协议书,他们也冷静了下来。“一时冲动意气用事的,有个中间人劝一劝,让他们都有台阶下也就过去了。”
【B、见多 更冷静】
“看多了离婚,更懂得珍惜自己的家庭”
见过刚结婚就来离婚的,也见过老夫老妻来离婚的,触动很大
央视热播剧《咱们结婚吧》的男主人就是婚姻登记员,因为见多了夫妻离婚也成为“恐婚族”。湖里区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边淑娟也是每天为离婚夫妻办理手续,但她却认为:“看多了离婚,更懂得珍惜自己的家庭”。
边淑娟说,真正想离婚的,最主要的原因都是感情破裂或性格不合,也有些夫妻在家吵得不可开交,一句“离婚去,谁怕谁”就来了。“他们到了这里还在不停地吵,我们一眼就看得出来,其实他们的感情还在,只是一时矛盾没解决,在气头上。”边淑娟说,遇到这样的夫妻,工作人员都会劝导,让他们回家想清楚再来。“真正想清楚要离婚的,多半显得很冷静,需要的材料也都准备好了。”
办理离婚手续,只要材料齐全,在电脑上操作,也就半个小时的事。边淑娟说,办理离婚很容易,但婚姻毕竟不是儿戏,不管结婚和离婚都要三思而后行。
“幸福的家庭都是一样的,不幸福的各有各的不幸。”边淑娟说,曾见过刚结婚就来离婚的,也看过满头白发的老夫老妻来离婚的,这些对她的触动很大,也让她更下定决心要好好珍惜现在的生活。
【观点】
离婚限号 干预婚姻自由
夫妻离婚不排除一时冲动,旁人劝解有可能挽回一段婚姻。但是工作人员没有时间劝解,限号是不是可以“强迫”当事人冷静呢?厦门市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处、收养登记处韩主任认为,限号离婚的出发点是善意的,但通过行政手段干预婚姻有些不妥。“民政部门可以采取其他措施来帮助当事人,比如,厦门各区都设立了调解室、婚姻辅导室,就是起着这样的作用。”
据了解,目前湖里区婚姻登记处计划引进社工机构进驻,除了对当事人进行调解、劝导外,对于一些铁了心要离婚的夫妻,也可帮助他们做一些心理疏导,对改善家庭关系提供建议等。
“限号离婚意义不大,因为该离的还是会离,旁人说再多都没用。婚姻是两个人的事情,他们自己最清楚。”市民黄先生对限号离婚并不认可。
学法律的吴先生说,民政部门不应对婚姻自由进行干预,限号离婚侵犯了公民权利。他说,可以参考一些发达国家的做法,在尊重离婚自由的前提下,设置一段“冷静期”,过了这个期限当事人仍坚持离婚的就不再干预。
不过也有市民表示支持限号,市民李小姐就认为这个办法很好:“很多小夫妻年轻气盛,容易意气用事。”而市民陈先生则说,现在“假离婚”的人多了,限号可以起到一定的遏制作用。
■离婚人数最多的是思明区,去年有3000多对夫妻协议离婚。制图/传明
【A、假离婚 致损失】
“模范丈夫”为买房 赔了夫人折了房
离婚协议被判有效,新房归女方还得赔她50万元
赵强(化名)与王燕(化名)是同事,2004年两人结婚生子,他被大家称为“模范丈夫”。没想到,2013年4月,他被妻子告到了思明区法院。王燕说,2009年两人已经离婚,根据协议要求前夫支付应该补偿给她的50万元。
赵强喊冤,他说当初两人是假离婚,“离婚”后王燕却跟别人在一起了,而他并没想真的离婚,所以那份协议上的财产分割也是随便写的,不能当真。
原来,赵强在婚前已购买了一套房子,结婚后他们想买第二套商品房时,遇上政府出台限购、限贷政策。于是两人“策划”了假离婚,还写了离婚协议书。领到离婚证的当天,他们就去买了新房,登记在王燕名下。2010年交房时,赵强以丈夫的身份去办了交房手续。小区物业也证明,两个人一直住在一起,物业费是王燕交的,家中的水电费、煤气费等均从王燕的银行账户扣缴。
赵强说,假离婚是为了买房子,反正也还是住在一起,所以也没想到办复婚。可是,王燕后来和另一个男人在一起了,导致两人感情破裂分居。
赵强说,因为当初是假离婚,所以写离婚协议时没有太在意财产分割,他认为这份“离婚协议”是无效的。他说,协议中关于财产的分割并不公平,新房登记在王燕名下,她不仅不用付孩子的抚养费,还能获得50万元补偿,而他“分得”的旧房子本来就是婚前购买的。
但法院审理认为,赵强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双方的离婚协议书无效,因此判决赵强应向王燕支付50万元赔偿款及利息损失。
【B、假离婚 酿血案】
第三者趁虚而入 男子气愤杀妻
离婚不到一个月,对方竟把其他男人带回了家
2002年,38岁的林某与小燕(化名)经人介绍后结了婚。小燕曾结过婚,还有个女儿,但林某对她挺好。邻居都说他是个老实人,夫妻俩因为生活琐事争吵,即使小燕动手打他,他也不还手。
2010年8月,小燕跟林某提出离婚。她说,这只是假离婚,林某在协议中把财产都归她,这样就可以去申请保障房了。林某觉得有道理,于是答应了。在协议离婚时,他把六层小洋房包括店面都给了小燕,自己只留了一辆摩托车。
协议离婚后,两人还是住在一起。让林某没想到的是,离婚不到一个月,小燕竟把其他男人带回了家,邻居背后指指点点。他觉得自己被这个女人骗了,心中充满怨恨,打电话给小燕的女儿说:“我和你妈已经离婚了,我什么都没有得到,我要杀了她!”
2010年9月8日下午1点多,林某在沙发上休息,小燕催他赶紧去上班。林某向小燕要钱去加油,小燕不肯,两个人吵起来,小燕回房间拎了把凿子,林某也冲到厨房拿来菜刀。冲动之下,林某用菜刀和铁锨将小燕砍死,随后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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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假离婚 弄成真】
最初为去台湾打工 时间久了各起猜疑
女方说男方“玩女人”,男方说“她混久了才觉得我最好”
吴女士和丈夫白先生已经离婚两次,但她并不认为自己真的离婚了,因为当初跟丈夫说好都是假离婚的。现在她想复婚,白先生却表示不想再看到她了。
昨天上午,吴女士向记者大吐苦水。
假离婚后台湾人不想娶她,回过头丈夫也不理她
吴女士和白先生1988年经人介绍结了婚。吴女士说,原先一家人住在乡下,因为小孩子成绩比较好,老师说最好到城里去读书,所以就搬了家。
吴女士说,丈夫婚后当司机,干了半年就没再工作。吴女士说,她白天要照顾孩子,晚上到茶社上班。听说去香港打工可以赚钱,她也动了心,跟丈夫商量时,他说去香港不如去台湾,村里有人去台湾发了财。“他说,你去台湾赚钱寄回来,我在家照顾孩子。”吴女士说,丈夫既然这么说,她也就决定去台湾打工了。
她想到的办法,是通过中介找个台湾人假结婚。跟台湾人结婚得先离婚,于是她向丈夫提出假离婚。2009年,两人办好了协议离婚,没想到台湾人不愿意娶吴女士,于是去台湾打工的事没成功。
据吴女士说,后来丈夫到厦门来打工了。2012年,她跟着到厦门上大学的儿子,来厦门当保姆。吴女士说,当她找到丈夫时,发现他已和别的女人同居了。“他说给他两年时间,我就等他,没想到现在不理我了。”她说,给他打电话,一听是她的声音就挂掉。
昨天下午,吴女士在仙岳花园附近偶然见到白先生,他现在是一家单位的司机。她上车质问他“为什么骗我”,还向他车上的同事控诉他“在外面玩女人”,被白先生一把推下了车。
觉得前妻侮辱了他的人格,说不想再见到她
记者联系了白先生,他的说法与吴女士略有出入。
白先生说,和吴女士已经假离婚两次了。第一次她也是想去台湾打工,要和台湾人假结婚,所以先和他离婚了。那次虽然吴女士去了台湾,但是原先中介安排跟她结婚的那个台北人变卦了,于是她在台湾呆了两个月又回了老家。“为了她去台湾,我花了四五万元。”白先生说,回来后两人就复婚了。
2009年,她第二次因为要去台湾和白先生假离婚,但是那个台湾人连面都不肯见了。没去成台湾的吴女士,到广州去打工了。按白先生的说法,她当时是跟着一个广西男人一起去的,但吴女士否认了。
吴女士去广州打工不到半年就回来了,她向白先生提出复婚,这次他没同意。“她在外面混了这么久,最后还是觉得我最好,所以又回来找我了。”白先生说,他觉得两人性格不合,在一起经常吵架。
随后,白先生就到了厦门,两人很少联系。
白先生说,吴女士是堂嫂介绍的,第一次见面觉得不合适,但吴女士经常到他家里坐着哭,最后只好跟她结婚了。“两个人在一起,最重要的是对双方家人都好,但她却没做到。”白先生说,他经常在外面跑车,家里的地是大姐夫种的。他给侄儿800元,妻子就大发脾气。
白先生否认“玩女人”,他说自己现在和别人同居没什么过错。“我已经和她离婚了,跟谁同居都可以。”他说复婚是不可能的,因为他认为吴女士侮辱了他的人格,不想再看到她了。
记者与吴女士的儿子小白沟通时,他说:“我母亲现在这个样子,我们也没办法,你帮我劝劝她吧。”小白说,父母以前经常吵架甚至打架,他也不希望他们复婚。他说,自己读书的学费和生活费,父亲承担了很大一部分。“我觉得父亲是一个顾家的人,有担负起男人的责任。”他承认,父母之前确实是假离婚,至于离了几次他也不清楚。
【观点】
只要你是自愿的
就是真离婚
“假离婚”弄假成真,是引发离婚后财产纠纷的主要原因之一。有的夫妻企图利用虚假离婚实现个人利益,但办理完离婚手续后一方假戏真做,未实际控制财产的一方对“假离婚”协议不满,因此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最近电视剧《离婚律师》热播,现实中并没有专门的离婚律师,不过法院为了推进审判的专业化,会将案件集中在某个法庭。例如,思明区法院的离婚纠纷目前已交由鼓浪屿法庭受理;去年海沧法院也成立了家事法庭,婚姻家庭纠纷也由该庭受理。
《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法官表示,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条件,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行政或诉讼程序,就发生法律效力。即使夫妻双方存在假意离婚,但只要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是真实自愿的,未受到任何一方的威逼、胁迫,离婚行为就是有效的。
法官提醒,法律上离婚没有真假,想办理离婚协议时千万要慎重,以免“人财两空”。如果离婚后有一方不愿意复婚,另一方也不能强迫。有些夫妻想通过假离婚规避买房政策,比如房产只登记在一方名下,就存在重大的法律风险,另一方应有的财产份额可能受到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