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8月23日讯(导报记者 吕寒伟 见习记者 刘承烺/文 陈巧思/图 实习生 周依雪)还有没有人将保障房拿来出租、转租,用于牟取私利?昨天,导报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以后,又有市民打进热线积极举报。“我是出于公民的责任感举报。”有市民说,如果人人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那么出租的情况将会越来越多,最终吃亏的还是真正的困难群体。 举报1 楼上住进多名男女 昨天,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住户,反映高林一里有一套保障房存在转租行为,刚好是他楼上的住房。 他认为,那套保障房去年年初已经有被出租的迹象。“里面住了多名年轻人,有男有女。他们经常晚上很迟了还在聊天、洗衣服,对其他住户的生活有一定的影响。”他说。 该住户坦诚相告,原本他是不想开口的,但看了这几天导报的报道之后,觉得必须举报违规和不公平行为,“出于公民的责任感”,才决定举报。 “如果人人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那么这种将保障房出租、转租的情况就会越来越多。”他认为,保障房使用管理要从监管机制着手,从源头上管控,不给任何人有可乘之机。 举报2 疑是租客喝酒吵闹 市民李先生反映,高林一里另有一套保障房被出租。他见过房主,是一个中年人,“之前一直都是空着,房主偶尔会过来将房间的窗户打开通风”。 大约半年前,这套保障房住进了几个年轻人。李先生说,有好几次,他听见这套房子的吵闹声比较大,就上去看,“他们将门打开着,几个人都在客厅里喝酒聊天,难怪声音那么大”。 对于这个吵闹声,李先生向物业反映了多次,可几个年轻人仍旧我行我素,没有什么改变。 “这本来是政府为了照顾经济比较困难的弱势群体建的房子,现在却被某些人拿来赚钱,非常不应该。”李先生认为,政府为市民办实事、做好事,出发点和用意都是很好的,但是在实行过程中,如果没有很好地监管,那么就会出现漏洞。 部门: 发现一例查处一例 根据规定,街道办具体负责对保障房使用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物业受委托应及时了解和掌握保障房动态并上报街道办。昨天下午,导报记者将市民的举报,及时转告给高林居住区的物业管理处。 随后,物业管理处黄主任查询了相关档案后回复,去年巡查时,上述两套保障房都有查过,房主有签字登记记录,今年刚好这两套房还没轮到巡查时间,管理人员将于下周前往检查。 市建设局住障办负责人表示,对于市民的重点举报,将会派人一户户逐一调查,“建社会保障房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住房困难的市民有房居住,而不是给某些人拿来牟取私利,对于利用社会保障房牟利的,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 针对导报前天报道的公务人员有两套保障房一事,该负责人介绍,除了收回本该退出的租赁房以外,正在对当事人未及时退出租赁房和转租保障性商品房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情况,依法做出处罚。 声音 大家举报共同监督 看到导报这几天对保障房乱象的连续报道之后,许多市民纷纷打进导报热线968801,提出他们的观点和建议。 我觉得厦门对这种将保障房拿来出租的处罚不够严厉。其实应该出台一个严厉的法律,既然你申请到了,那么你就有权住。可是如果你不珍惜这个机会,把房子拿去出租,被管理部门查到的,就必须把这个房子让出来,重新摇号,给需要的人住。而且,被查到的人以后再也没有权利申请保障房。——市民李先生 现在社会还存在监督不到位情况,我建议群众要主动向政府部门反映保障房存在的违规现象。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大家都住在一起,很容易就发现谁一直住在那里,谁把房子拿来出租。大家都行动起来,就能形成有效监督。另外,我认为物业和居委会要加强对人员的管控。——市民林先生 流动人口的管理是社会治安的一项大工程。房子被转租出去,如果住进来一些犯罪嫌疑人,按照现在这种监管机制,是很难发现的。这就像一个灰色地带一样,给这些人一个藏身之所。——市民李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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