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3】 对民营企业创办具有中试产业化功能、孵化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科技孵化器,最高给予专项建设经费补助3000万元;晋升为国家级孵化器的,按1:1比例给予资金配套。孵化器每成功孵化一家企业,给予建设单位20万元奖励。 加大民企自主创新奖励力度
三安光电生产线一角。 《细则》指出,将鼓励和支持各类投资主体面向重点产业集群和优势产业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对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更新改造、购置服务设备和设施的项目,经市经发局、市财政局认定后,符合条件的,按平台更新改造投入的3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贴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对民营企业创办具有中试产业化功能、孵化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科技孵化器,最高给予专项建设经费补助3000万元;晋升为国家级孵化器的,按1:1比例给予资金配套。孵化器每成功孵化一家企业,给予建设单位20万元奖励。 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各级标准的制定,进一步加大对《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标准化战略意见的通知》中有关标准化项目的资助、奖励力度,市财政对民营企业实施标准化项目的资助与奖励资金按现有标准提高一倍。 支持龙头骨干民营企业利用银行资金进行技术改造,按照《厦门市技术改造资金管理办法》,凡符合市技术改造资金扶持条件的项目企业中属龙头骨干民营企业的,且项目投资以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为主的,单个项目贴息额度上限提高到800万元。龙头骨干民营企业由市民营办另行制订认定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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