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2】 民营医院于每年6月30日前提供上一年度出院病人明细汇总表和财务报表向市卫生局申请补助 民营医疗机构最高补助五百万
鹭燕大药房的连锁店已遍地开花。 对于广大民企关注的民营医疗机构发展问题,此次《细则》发出了“声音”,指出对民间资本举办的综合医院,获得三级甲等资质的,给予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入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的民营医院给予一次性补助,其中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西医类别)给予500万元的补助,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中医类别)给予300万元的补助,临床护理重点专科给予200万元的补助。 对民间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并执行政府指导价的医疗机构,参照公立医院的标准按出院人次给予相应的补助。民营医院于每年6月30日前提供上一年度出院病人明细汇总表和财务报表向市卫生局申请补助,由市卫生局核定出院人次并汇总向市财政局申请补助资金。 对于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等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民营医院给予一定的奖励。对于新开业的民营医院,规模在100张以上床位的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规模在500张以上床位的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民营医院向市卫生局提出申请,市卫生局负责对床位数进行核定并汇总向市财政局申请奖励资金。 对于获得三级甲等和三级乙等资质的民营医院,分别给予500万元和2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此项奖励与第九条中三甲医院奖励不得重复享受),民营医院凭省卫计委颁发的三级医院等级证书和省卫计委相关文件向市卫生局申请奖励,由市卫生局汇总向市财政局申请奖励资金。对于首次通过国际JCI认证的,给予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民营医院凭JCI认证证书向市卫生局申请奖励,由市卫生局汇总向市财政局申请奖励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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