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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停车场收费今起须明码标价 物价局将专项整治

2014-08-20 11:51:38鲁礼义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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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江头西路停车场

问题:设置不醒目

昨日,记者来到江头邮电局旁的江头西路停车场。从吕岭路进入江头西路时,就可以在江头西路的拐角处看到一个醒目的收费停车场标志牌。沿着标志牌的指示,记者看到江头西路上有不少划线停车位。不过,沿着邮电局来回寻找,记者并没有发现任何收费公示牌,也没有找到收费员。

最后,在路边小贩的指点下,记者找到了收费员。“收费公示牌?继续往前走,在那棵芒果树旁边。”记者注意到,收费公示牌离停车场标志牌相距约有百米,由于道路狭窄、店铺林立、树叶掩映,从入口处根本看不见,必须走上一段路才能找到。而根据物价局的规定,公示牌必须悬挂在停车场的入口处或缴费地点的醒目位置。

停车收费标准仍在制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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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厦门市出台了《厦门市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根据停车场不同性质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三种价格管理形式。实施政府定价的停车场,只有个别没有最高限价;实施政府指导价的,24小时最高收费不超过30元;实施市场调节价的,则没有上限。上述办法自2010年1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为三年。2014年1月24日,厦门市物价局发布文件,将上述办法的有效期延长到2014年3月31日。

今年4月1日,《厦门经济特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正式实施。物价局会同相关部门正在制定新的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办法,预计还需要一两个月的时间。

根据《厦门经济特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厦门的停车收费标准主要还是按区域,地段等的差别进行划分。城市交通枢纽和城市轨道交通换乘站、游客集散地等可以实现自驾车辆与公共交通换乘地段的公共停车场将实行较低收费。政府目的是想通过价格杠杆来提高停车场利用率和周转率,鼓励市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今日,厦门市将开展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专项整治工作。物价局提醒,如果遇到仍未明码标价的停车费,可以留下票据并举报。不提供收费票据的停车场,车主有权拒绝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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