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福州站记者 张珺)不守信用、赖账不还、生产假冒伪劣食品药品、严重污染环境……类似的这些失信行为今后将被定期向社会公布。昨日,省委外宣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称,我省将建立起诚信“红黑榜”制度,加大对失信行为突出问题的重点治理,并从六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限制。 据介绍,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我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公告栏等方式予以公布曝光,同时录入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以及福建法院政务网“执行公示”栏目。社会公众都可以免费查询和使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专业的“信用福建”网站正在构建中,预计年内上线,到2017年实现自然人的信用查询。 记者了解到,我省对信用惩戒的对象有严格的界定:信用惩戒对象为未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且被我省各级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所有失信被执行人,以及被发出限制高消费令的其他被执行人,这些人群统称为失信被执行人。 当然,一次失信不代表终身就有问题,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是动态管理的,已经履行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可被删除出黑名单,而其他一些不守信者很可能就会新进入黑名单中被公之于众了。 一旦成为“老赖” 六方面行为受限 ●禁止乘坐飞机。 ●禁止乘坐列车软卧。对失信被执行人购买列车软卧予以限制。 ●在企业登记管理中对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予以任职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在福建省工商系统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平台中对失信被执行人为市场主体的予以公示其名单信息。 ●对失信被执行人在贷款办理、信用卡申办等方面予以限制。 ●失信被执行人为单位的,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项目审批等方面予以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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