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服务 > 正文

幼儿园新生明天报名 公办园录取与报名先后顺序无关

2014-08-15 17:10:36郭文娟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厦门晚报讯(记者 郭文娟)明天是全市各幼儿园的新生报名时间,本市户籍或暂住在本市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201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均可报名。

公办园招生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园”,片区招生对象应符合户口所在地、实际居住地“两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与父母或者父母之一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适龄儿童及其家长户口所在地的住房是实际住所)。片区招生对象户口落户的截止日期为2014年8月16日。超过报名期限才取得户口的适龄儿童,家长应自行联系幼儿园就读。因政府拆迁建设原因造成户口和住所分离的招生对象,可在政府安排的住所所属片区幼儿园申请就读。

需要提醒的是,公办园录取与报名先后顺序无关,家长不必彻夜排队。

【小贴士】

报名时带什么材料?

报名时家长需带着孩子前往,并提供一簿(户口簿)、两卡(免疫卡、健康卡)、一表(体检表)和一证(独生子女证,非独生子女的提供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证明)等有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入读实行分级收费管理民办幼儿园的非本市户籍幼儿,申请享受限价收费政策应提供以下材料:父(母)在厦暂住1年以上的暂住证明;父(母)在厦务工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父(母)按照规定参加厦门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符合国家人口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