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休闲旅游 > 正文

海上明珠塔拟9月1日重新开放 票价每人每次15元

2014-08-15 08:13:33骆余民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8月15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骆余民)昨日,导报记者从厦门市物价局获悉,海上明珠塔、青少年天文气象馆等经过整改之后,符合收费要求,允许其恢复收费,新的收费标准从9月1日开始执行。

今年4月,因厦门气象局下属企业厦门市新气象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无法按要求提供完整成本资料,致使物价部门无法核算出海上明珠塔、青少年天文气象馆等景点门票完全价格成本,从而无法核定门票价格。为此,市物价局取消了该公司负责经营的海上明珠塔、青少年天文气象馆和天象厅等景点门票价格,要求三个景点停止收费。

几乎在同一时间,厦门市气象局对外发布消息称,海上明珠塔正在装修,天象厅的设备正在维护,所以这两处场所暂时不对外开放。

不过,昨日导报记者从厦门市气象局获悉,海上明珠塔、天象厅以及青少年天文气象馆新的票价发生了变动,新的门票等还在印制中,预计海上明珠塔、青少年天文气象馆和天象厅等景点可以在9月1日正式重新开放。

导报记者从物价局获悉,经过审核之后,海上明珠塔的票价从25元/人·次下调为15元/人·次;青少年天文气象馆的票价从15元/人·次调为10元/人·次。天象厅(穹幕影院)票价则改成由经营单位自主制定。就此,厦门市气象局的有关工作人员透露,天象厅的票价还没确定。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