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 李晓平)即日起,第五届厦门市道德模范评选正式启动,凡学习、工作、生活在厦门辖区的人士,均可作为推荐对象。评选由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厦门警备区政治部、市总工会、团市委和市妇联联合主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深入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展示公民道德建设丰硕成果,形成学习宣传道德模范的热潮,为厦门又好又快发展和“美丽厦门”建设提供有力思想道德支撑。 设五个奖项,共十个名额 1.助人为乐模范: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等公益活动,赢得群众较高赞誉。 2.见义勇为模范: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较重大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 3.诚实守信模范: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享有高度的信誉。 4.敬业奉献模范: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发明创造或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5.孝老爱亲模范: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评选细则 最终候选名单将在本报公布 曾荣获历届全国道德模范、福建省道德模范、厦门市道德模范荣誉称号的,不再参与本届道德模范评选。2012年以来荣登“中国好人榜”、“福建好人榜”、“感动厦门十大人物”、“最美厦门人”的,可优先推荐参与评选。每位候选人限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区分类别进行推荐。经过推荐宣传,最终经组委会研究确定候选人,名单和事迹将在厦门日报公布,并发动广大群众进行投票。根据群众投票情况和专家评审意见,产生10位厦门市道德模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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