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时政 > 正文

闽通报六起违反八项规定典型 厦一干部违规被处分

2014-08-13 11:17:05张珺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厦门日报讯(福州站记者 张珺)记者昨日获悉,省纪委再次通报曝光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共六起。

此次通报的问题是:罗源县委老干部局变相组织工作人员公款旅游,罗源县委免去郑鸣丰的县委老干部局局长职务。厦门市湖里区政法委副书记(正处级)洪奕文违规使用公务车辆,厦门市纪委给予洪奕文党内警告处分。德化县盖德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李远平用公款购买购物卡,德化县纪委给予李远平党内警告处分。莆田市涵江区江口镇卫生院院长李天培组织公款吃喝,涵江区纪委给予李天培党内警告处分。永定县金砂中心小学校长张万龙违规操办婚宴,永定县纪委给予张万龙党内警告处分。周宁县林业局原主任科员刘孙益违反工作纪律,未办理请假手续,累计旷工达26天,周宁县委决定给予刘孙益降为科员的处理,县监察局给予其行政记大过处分。

通报要求,各级各部门党组织要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高度,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的顶风违纪行为,不断深化和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果。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