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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长周强到思明法院视察“法庭义工”志愿工作

周强院长指导法庭义工工作

近期,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一行到思明法院调研指导“法庭义工”,对“法庭义工机制创新”予以高度评价,赞扬“法庭义工”奉献他人、快乐自己的高尚品格。周强院长要求:厦门法院要以司法便民为出发点,深入总结“法庭义工”等创新工作机制开展经验,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

思明区城市义工协会与思明区人民法院于2013年9月合作开展全国首个法庭公益志愿服务项目——“法庭义工”,义工遵循“让司法更有温度”的服务理念,为来法院办事的群众提供诉讼引导、端茶递水、帮老扶幼、文明宣导等人性化服务。该项目在思明区莲前法庭试点,目前已在思明法院全院七个窗口单位全面铺开,接下来,“法庭义工”将在厦门市各法院推广开展。

“法庭义工”项目主要呈现“四有”“三益”的特点。“四有”:一是有组织,实行自主化管理。“法庭以义工”实行“社团自治、自我管理、无偿服务”模式,组建起“思明区法庭义工协会”,形成自主化运行。经过自主公开征集,确定“与爱牵手,与法同行!”作为服务口号,设计专属LOGO和服务台。义工根据工作地不同自发组建“义工小队”,民主选举队伍骨干,讨论制定工作职责,制定服务规范,实行试用期考验和劝退机制,开展交流轮岗,形成良性的人员流动和管理模式。二是有平台,搭建多元渠道。“法庭以义工”开启在线常态性招募模式,全面引入微博、微信等软件平台作为招募工具,创建“中国法庭义工”、“立案服务义工总队”等30个工作交流微信群和QQ群,增进工作交流,目前登记在册法庭义工达300余人。


责任编辑:卢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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