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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少年救人后溺亡 少年父亲出示救人视频

2014-08-12 09:16  陈捷 曾毓慧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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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击者提供的救人视频截图

东南网8月12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曾毓慧 实习生 杨凤娇 文/图)8月9日,导报报道了《“虽然我悲伤,但是我自豪”》一文,介绍了重庆男孩为救人在白城海边溺水身亡一事。

昨日,英雄少年魏春云的父亲老魏告诉导报记者,他绝不放弃,会一直等待获救男孩现身。“我不希望儿子死得不明不白。因此,只要有一丝希望,我就绝不放弃。”他还向导报记者出示了一段目击者提供的救人现场视频,证明儿子确实是为了救人而溺亡。

证人提供:救人现场有视频

前天,老魏再度去白城海滩寻找获救者线索。但是,除了原来找到的目击证人外,他仍然一无所获。

不过,有一位目击者提供了一段事发现场的视频给老魏。这是一段用手机拍摄的视频,拍摄时间持续了一分多钟。

昨天,老魏将视频播放给导报记者观看。他说,视频中救人的就是魏春云。导报记者看到,视频是远距离拍摄的,人物面部无法看清。当时,一个男孩在水里挣扎,旁边,有一个别人丢过来的救生圈。

老魏说,是春云将溺水男孩推向附近的游泳圈,但他自己却因为体力透支,渐渐沉了下去。

手机拍摄的同时,也录了一段声音,一位阿姨用闽南话说:“两个人,一个上来了,一个沉下去了。”

老魏说,这段视频,与目击现场的摊贩的描述大致相同。

8月9日下午,亲友们大多回重庆了。但是,老魏坚持要留在厦门,继续寻找为儿子申报见义勇为的证据。

老魏说,无论如何,他要为儿子争取“应有的名誉”。“我相信获救者总有一天会站出来,他会为我儿子证明。我愿意等下去。”

警方说法:缺获救者申报难

昨日,导报记者联系了负责处理此事的曾厝垵边防派出所经办民警于警官。他介绍,按照上级相关规定,申请见义勇为需要非常充分的事实依据材料,其中,获救者的身份信息以及获救证言等尤其重要;此外,还要求至少有2名目击者的证言。

于警官回忆说,当初报警的是目击现场的市民,当民警赶到现场之后,那名获救者已悄然离开现场,其身份信息不详。当时,民警多方走访了海边数名目击市民以及周边救生员,获悉了可靠的目击者证言,才开具了一份由派出所盖章的《情况说明》,以此证明魏春云当时是因救人才溺水身亡的。“申报的程序需要派出所整理救人事迹材料,然后上报给思明公安分局,再由上级部门审核。”于警官说,遗憾的是,获救者至今未露面,也无法核实其具体身份信息,在这种情况下,为魏春云申报见义勇为的材料并不齐全,申报难度很大。

不过,于警官也说,在获救者未能现身证明的情况下,如果另有可靠的视频资料作为魏春云救人依据,也是比较有说服力的,但前提是视频资料要足够清晰、足够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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