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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小事故引发大堵车 快速处理机制不应讨价还价

2014-08-07 10:53  吴海奎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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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小事故

引发这场大堵车

厦门日报讯(文/图记者 吴海奎)昨日下午4点45分左右,莲前西路厦门五中附近调头区,一辆公交车在调头时,和一辆小轿车发生轻微碰撞,占据了三个车道。这原本是一起可以双方自行快速处理的小事故,但两名司机把车停在原地,等着民警到场,造成后方堵了个水泄不通。

记者了解到,当时,一辆130路公交车在调头区调头,准备往火车站方向行驶,不料,由于车身太长,一下子转不过弯,于是,公交车就倒车,想进行第二次调头,没想到,倒车过程中,车尾部碰到了后方的别克轿车。这起事故并没有造成人员受伤,别克车右前大灯和保险杠发生凹陷。事故发生后,双方报警,等民警到场处理。公交车几乎是横停在路上的,原本单向有4车道的莲前西路,仅剩1个车道可以通行。两车大约僵持了半个多小时,后方车流越积越多。记者站在天桥上看到,堵车长龙一眼望不到头。

民警到场后,叫双方先把车挪到路旁边。别克车司机提出了2200元的索赔,公交车司机没有接受,最后,由民警开出警单,交给定损中心处理。

近年来,为了缓解道路拥堵,有关部门一直在提倡小事故快速处理。

对于无人员伤亡,无饮酒,无吸食毒品、麻醉药品情形,各方车辆损失不超过1万元的小事故,当事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用手机拍下事故现场照片,通过微信发给“厦门市智能交通控制中心”,市交警支队的事故处理员即可远程处理,不必站在原地等待。除此之外,由于厦门的主干道大多有监控,事故车辆撤离现场后,如果双方有异议,可申请调取监控,核查。

而事实上,车辆驾驶员如果没有快速处理并撤离现场,造成交通滞留的,交警到达现场后,可暂扣车辆进行调查,并按照《厦门市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快速处理办法》的规定,处以2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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