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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数北站“黑车”三宗罪:“阶梯叫价”按人头算钱

2014-08-07 07:14:17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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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查处黑车 屡遭阻挠

●7月12日

海沧大队在海沧医院门口蹲守,发现闽DZZ659车辆车主与路人议价,待价格谈妥后,大队便衣执法人员上去控制车辆。执法过程中,遭遇车主夫妇抗法,车主甚至砸烂自己车辆的前挡风玻璃,阻止执法人员将车查扣开走。

大队执法人员见状,只能报警并叫施救车。施救车到达后,车主妻子钻进车底阻挠执法,并扬言要跳楼自杀。除车主夫妇外,车主的多名亲戚趁机起哄。为避免事态扩大,大队决定暂不强制扣押闽DZZ659车辆。

●7月24日

闽C71Q62的驾驶员与乘客谈妥价钱准备上车。同安大队执法人员马东彦立即冲上前去,撑住车门并控制方向盘。此时失去理智的驾驶员竟狂踩油门,拖着马东彦歪歪扭扭前行,致使他的手指和手臂多处受伤。在争抢过程中,一名骑自行车的女孩子路过现场,为了防止发生意外,马东彦只能放弃执法,让该车逃之夭夭。

●7月29日

海沧大队在新阳通达公司门口发现“黑车”五辆。其中一辆“黑车”司机遇到两名执法人员上前执法时,猛踩油门,拖行执法人员数米后逃离现场。被控制的四辆“黑车”中,有一辆“黑车”的司机多次强行抢车,被执法人员阻止后仍不依不饶,站在现场破口大骂。

【提醒】

黑车司机暴力抗法,可能被拘留

“黑车”被查扣之后,车主都要面临高额罚款,暴力抗法还可能被拘留。7月30日上午,黄某前往集美大队签署《交通行政处罚告知书》,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缴纳罚款两万元整,同时,由于他涉嫌对执法人员进行人身攻击并妨碍执行公务,7月31日下午,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决定。

7月7日晚8点,闽DUT915司机黄某在北站地下车库被查,其车辆无营运资质,车上乘客自述他们要到曾厝垵,费用为120元,已涉嫌非法营运。

不过,黄某被查之后仍然十分嚣张,当执法人员要求他配合调查时,黄某立即叫来多名社会人员,试图阻挠执法,其间对执法人员进行语言辱骂、吐口水,同时对开具的强制措施凭证置之不理。

其实,黄某的一举一动都被一旁的执法人员用摄像机录了下来。在调查取证后,黄某未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资格证》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违反了《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综合相关证据及当日当事司机黄某的种种行为,决定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2万元的行政处罚,于7月24日作出《交通行政处罚告知书》并通知黄某前来处理。

不过,黄某并没有罢休,7月25日,其坚持不接受处罚,到处打电话投诉,意图逃避。5天后,也就是7月30日,意识到事态严重的黄某接受了处罚、缴纳了罚款,但其行为已经触犯相关法律法规,还得再被拘留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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