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泳池出意外本可保险赔 不少游泳馆却选择“裸泳”

2014-07-31 16:48:17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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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晚报讯(记者 张海军 实习生 林悦妮)进入7月,不少市民选择游泳消暑,但泳池内的意外事故偶有发生。一旦出意外,纠纷难以协调,有的还闹上法院,双方都身心俱疲。其实,如果游泳馆为其顾客投保了泳池公众责任险,出了意外就可找保险赔偿,可省很多事。但记者经过连续几天的调查发现,厦门不少游泳馆并没有投保。

【调查】

泳池投保率低,预计仅三四成投保

有的说,自己有专业救生员,没必要投保;有的说,保额低,投了没多大用处。

厦门有多少家游泳馆?记者仅通过百度地图就找到156家。

英大泰和财产保险厦门分公司副总经理黄小可介绍,在厦门,酒店的游泳池基本可以放心畅游,因为几乎所有酒店都投保了游泳池公众意外责任保险。厦门人保、厦门平安财产的有关人士也证实,设游泳池的酒店一般为高星级酒店,投保率比较高,不过专业的游泳馆投保率却反而较低,“可能有六七成的游泳馆没有投保。至于小区内的游泳馆,投保率就更低了”。

记者随机调查了厦门7家游泳馆,有3家表示没有投保,其他4家投保了,但有的还不清楚自己保的是什么险。

棕榈泉活水馆办公室负责人说,他们每年都会投保,但究竟是不是公众责任险,投保的金额大小,对方都没有明确告知,“具体投保的事宜都是老板一手经办,其他人对投保细节不清楚,不过,老板并不经常到来。”记者询问是否有客人出险,是否有做过赔偿?这位办公室负责人也表示,完全不清楚。

海沧滨海上城游泳馆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保险公司保额太低,所以不会去投保。位于思明区的水立方游泳馆负责人则表示,保险公司信任度太低,是游泳馆没有选择投保的主要原因。在位于瑞景公园附近的一家游泳馆,工作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自家游泳馆备有专业救生员,不善游泳的人到浅水区不会有危险,所以无需投保。

【探因】

经营者能省就省,险企过分“低调”

部分经营者心存侥幸未投保,保险公司也不重视,导致游泳馆不了解该险种。

据了解,游泳池责任险承保的是游泳场所的公众责任。简单来说,当泳客在游泳场所活动过程中遭受溺水受伤、摔伤等意外事故,应由游泳场所承担的赔偿责任(比如医疗费、人身损害赔偿),保险公司可以负责赔偿。

对于专业游泳馆“裸泳”不投保的情况,富邦财险责任保险顾问吕先辉分析说,部分原因是经营者侥幸心理未投保,认为能省则省,只要小心管理就不会出意外事故。此外,虽然众多保险公司有涉及这项业务,但保费不太高。根据议价保费差别大,但一般为数千元,这对保险公司吸引力不大,所以推广力度不大,导致部分泳池经营者不知道有这个险种。

富邦财险今年专门推出游泳馆公众意外责任险专案,首创溺水死亡事故慰问金给付。只要发生溺水死亡事故,在家属向业者求偿前,富邦会先行支付一笔慰问金。在富邦公众意外责任险的保护下,凡任何消费者或第三人在游泳馆区域内发生意外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或财物损失,如溺水、触电、跳水事故、排水管吸附意外等,均在承保范围内。

【相关案例】

泳池出意外 纠纷扯不清

记者了解到,在厦门,因游泳造成的客人摔伤、骨折的现象偶有发生。事故发生后,不少游泳馆和泳客时常会因赔偿问题发生纠纷,有的还要通过诉讼的途径来解决纠纷。

2011年10月30日下午,曾先生到一家酒店的游泳馆内游泳,由于地板湿滑,曾先生栽倒在泳池里。曾先生向泳池工作人员求助。但是工作人员却称是曾先生个人不当行为,拒绝提供任何帮助。

经医院拍片诊断,曾先生右脚跟骨骨折,3个月后才完全恢复。

思明区法院认为,酒店应当担负70%的主要责任,同时,曾先生也应为自己的疏忽大意负30%的次要责任。酒店应赔偿曾先生各种费用共计1万多元。

2011年7月21日下午,小林和母亲一起去健体无极前埔店游泳。小林的母亲去更衣室换衣服,因为过道地板滑不慎摔倒。医生诊断,其左手骨折错位,至少需要两个月才能正常活动。

当时的报道说,小林认为俱乐部除了报销医疗费外,还应支付因此雇请家政人员的费用和到医院换药的车费。但是健体无极俱乐部表示,只愿意支付相应的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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