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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桥隧今后要统一色调 可先招标后办规划许可

2014-07-30 07:51:38陈思亲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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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要新建的象屿人行天桥就采用了淡蓝灰色调

东南网7月30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思亲)导报记者昨日从市规划局获悉,一批新规正式实施。其中一部新规明确,全市范围内新建的桥隧、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等项目,需要统一外观和色调。

新规1:地道桥隧统一色调

新规之一,是对全市范围内新建的桥隧(包括城市道路桥梁、高架桥、互通立交、隧道和下穿通道)、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项目,统一外观和色调。

目前,厦门一些已建的桥隧和天桥、地道等设施,由于色彩与周边景观极不协调,极度影响城市美观。

新规要求,除非有特殊的景观需求,今后全市范围内新建的桥隧及人行天桥、地道,原则上要采用淡蓝灰色。

新规2:项目设计要增交通专篇

目前,厦门大大小小的建设和改造项目上马,交通压力也越来越大。

导报记者了解到,此次出台的新规之二,便是针对全市所有新建项目,只要新增建筑面积达到一定标准,就要根据此项目所在区域的土地利用和交通系统状况,评价新项目的交通需求以及对整个交通系统运行的影响。

同时,建设单位在进行项目方案设计时,还应该新增交通设计专篇内容,包括各类交通方式的交通组织设计;与周边道路及交通设施的衔接关系;建设方案的交通集散能力分析。

另外,建设方案的交通集散能力要满足进入地块的机动车辆不占用外围城市道路的要求。

新规3:可先招标后办规划许可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各工程项目进展,导报记者了解到,市规划局还出台另一项新规——对于一些已经签订用地合同、设计方案获批且急于施工的项目,可由建设单位提出先行办理招标手续的申请,即这些项目可以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先行施工招标。

不过,新规同时规定,因先行施工招标引发的经济损失,由相关单位自行承担责任,若引起社会纠纷或行政、民事诉讼,需要立即停止招投标活动,并承担引发的一切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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