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手术后八旬老人死亡 患者家属和医院双方闹上法庭

2014-07-29 10:12  陈捷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7月29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西夕/文 邓若胥/图)一位八旬老人接受手术,隔了两周后死亡。这种情况,医院要不要赔?

家属起诉说,老人之死与手术有关;但医院回应说,老人已经82岁高龄,是自身原因导致死亡。近日,海沧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医疗官司,医院最终被判赔偿16万多元。

案件回放 老人手术后不幸离世

八旬老人阿元是海沧本地人,他的家属说,老人最初是因感觉身体不适,下肢无力,还伴有麻木感,才于去年3月份来到海沧长庚医院就医。

经过医生诊断,老人住院,不久后,在医院接受了椎间盘切除手术,医生还为他植入椎间融合器及人工骨。

手术过后,老人病情没有好转。刚开始,他还没有感觉到异常。但后来,老人出现更严重的情况。手术两周之后,4月11日晚,他排出大量血便,随后昏迷。经过两日抢救,不幸离世。

经医学会鉴定,老人是因“急性上消化道大量出血、失血性休克”,引起循环衰竭死亡。

老人死后,家人起诉至法院,认为医院存在过错,要求赔偿22万多元。

焦点争议 死亡与手术有关吗?

老人之死与医院手术有关系吗?近日,法官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法庭之上,双方各执一词。

被告长庚医院辩解说,老人死亡是他自身疾病发展所至,医院没有过错,不应当赔偿。医院强调说,老人已经82岁高龄,既往有吸烟史60余年,每日大量饮用高度白酒70年左右,平素较少进食,营养不良。发病前,老人还因情绪问题曾拒绝进食多次,同时合并有低蛋白血症等。医生说,这些原因,都可能导致消化道出血。

庭审前,厦门市医学会就作出了《医疗事故鉴定书》,认定医院对老人使用激素可能出现消化道出血的风险,预防措施不足,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规定,本病例属于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应承担轻微责任。

经审理,近日,海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要求该医院承担部分责任,向老人的家属赔偿162175元。

法官说法 两因一果,各自担责

据法官介绍,庭审期间,法院也委托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了鉴定。司法鉴定结果认为,医院在诊疗过程中没有尽到结果预见和回避的注意义务,这一医疗过失行为与老人的高龄、长期饮酒、手术后肺部感染等自身原因共同作用,对其死亡的损害后果存在“界限性因果关系”,参与度为45%-55%。

因此,法院依据司法鉴定结论,认定医院存在过失,该过失与老人死亡的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最终,法院酌定由长庚医院对老人死亡的损害后果承担45%的责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