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厦业主可集资改造预制板房 三项改造政府出钱补贴

2014-07-28 08:34:41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卢超颖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湖滨二里片区内的预制板房。(记者 陈立新 摄)

■厦门出台《厦门市预制板房屋自主集资改造指导意见(试行)》

■是否改造由业主共同决定,须经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

厦门日报讯 (记者 张明蕾)它们称不上是危房,却让住户常惴惴不安。周围有个“风吹草动”,家里基本都能听见,预制板房的居民们盼着改造,相关部门也十分重视。

近日,市规划局和市国土房产管理局联合拟制了《厦门市预制板房屋自主集资改造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探索预制板房改造的新模式。

怎么改?

两种模式任您挑选

可翻建,也可改扩建

已参加房改、并取得全部产权的房屋所有权人是改造主体,主导房屋改造工作。

多少人同意才能进行改造?按照《物权法》规定实施,由业主共同决定,并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若改造过程中出现了分歧,应暂缓工程,直至重新达到人数标准。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