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滨二里片区内的预制板房。(记者 陈立新 摄) ■厦门出台《厦门市预制板房屋自主集资改造指导意见(试行)》 ■是否改造由业主共同决定,须经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 厦门日报讯 (记者 张明蕾)它们称不上是危房,却让住户常惴惴不安。周围有个“风吹草动”,家里基本都能听见,预制板房的居民们盼着改造,相关部门也十分重视。 近日,市规划局和市国土房产管理局联合拟制了《厦门市预制板房屋自主集资改造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探索预制板房改造的新模式。 怎么改? 两种模式任您挑选 可翻建,也可改扩建 已参加房改、并取得全部产权的房屋所有权人是改造主体,主导房屋改造工作。 多少人同意才能进行改造?按照《物权法》规定实施,由业主共同决定,并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若改造过程中出现了分歧,应暂缓工程,直至重新达到人数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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