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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客送快递占道摆摊 厦门岛内三轮车非法营运回潮

2014-07-25 11:55:14陈小斌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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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回应

城管

执法力量有限

湖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法规科工作人员表示:“小摊小贩使用三轮车进行占道经营,流动性比较大。在日常执法时,如果摊贩接受我们的现场处罚,我们就在现场进行处罚。如果不接受现场处罚,我们就将摊贩的车辆和经营物品进行暂扣,并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但是我们扣车的力量毕竟有限,也有一些车主会把车钥匙拔走,我们就没法扣车了,因为我们没有拖车。”

工商

资质齐全就能卖

厦门市工商部门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还没有接到岛内禁止售卖三轮车的相关规定,只要商家售卖三轮车的资质齐全、车子质量没问题,这种买卖行为是市场上默许的。

公安

将加大力度整治

厦门市交警支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厦门市目前的处罚标准是按照《厦门市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来实行的,“驾驶三轮汽车在思明区、湖里区上道行驶的,处以500元罚款;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营运的,处以1000元罚款”。

针对公安机关对三轮车的整治行动,厦门市公安局工作人员表示,最近三轮车的整治是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近期各个分局都开展了多次专项行动,接下来也会持续加大力度整治。在此,他们建议市民不要乘坐三轮车出行,以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

律师

出事故权益没保障

福建省金海湾律师事务所主任郑志宁律师表示,一些三轮车没有牌照,而且是属于个人的。如果三轮车发生事故不存在第三方介入的话,那么一旦三轮车司机跑了,乘客的权益很可能就得不到保障。此外,如果乘客明明知道三轮车是非法营运却还搭乘的话,发生事故,乘客也要承担一部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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