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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开展立法调研 午托班有望结束“没人管”

2014-07-24 08:19:44黄智敏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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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7月24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黄智敏 通讯员 詹永智)由于学校无法提供午餐和午休,厦门中小学校外的午托班近年来如雨后春笋般出现。但由于定位不清,午托班成了一个“没人管”的真空地带,带来了不少安全隐患和社会矛盾。

导报记者昨日从民盟厦门市委获悉,市政协民盟界别今年的提案《关于加强厦门市校外午托机构监管的若干建议》,近日已获承办单位办复,提案中的几点建议均得到采纳:工商部门已按照“社区服务”类对午托班进行工商登记,将午托班纳入管理,同时,市人大也已授权教育局着手推动校外午托机构立法调研。

午托班不再是监管真空

目前,国家层面尚未有一部专业法规对校外午托机构的市场准入要求和监管进行规定。长期以来,厦门市也面临着政府监管职责不够明晰的问题。据教育部门统计,在全市899家校外午托机构中,已经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只有58家,仅占6.45%。

这一问题已引起政府部门的关注。目前,厦门工商部门已经按照“社区服务”类对午托班进行工商登记,逐步将午托班纳入规范管理。

为了从体制上解决问题,市人大已授权教育局着手推动校外午托机构立法。市教育局也对厦门学生课后托管服务管理作了专项调研,形成了调研报告,将提交市政府和有关部门。

实施校内午休校外配餐

市教育局提出,对于中午确实无法回家的学生,将充分发挥校内午托的积极作用,启动市、区公办中小学学生食堂建设与改造专项工程,尽量让学生在校内吃午餐、午休。对无条件建学生食堂以及学生食堂供应能力不足的学校,实行校内午休、校外配餐的新模式。同时,也鼓励有条件的社区、有实力的教育辅导机构及其他法人举办符合标准要求的午托机构,多渠道共同解决午托问题。

厦门的校外午托机构目前主要是个体经营。市教育局建议,要允许社区和校外培训机构等法人组织依法举办,同时明确主管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职责,规范午托机构设立条件、举办形式、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推动和引导现有校外午托机构合法化,并查处和取缔无证无照午托班,保障被午托学生安全,提高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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