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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违反“国标” 厦门8家违规儿童乐园被查处

2014-07-23 18:30:46赖贵旺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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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闽百汇商场多彩堂儿童趣味乐园被查处。

厦门晚报讯(记者 赖贵旺 实习生 黄亚男 通讯员 陈荣亮)盯紧儿童游乐商机,租用商场场地开办儿童乐园,却置消防安全于不顾。本报7月2日和3日连续报道,追问商场儿童乐园安全。消防部门立即对本市儿童乐园进行排查,到目前为止已查处了8家违规儿童乐园。

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儿童乐园不能设置在4层及4层以上楼层或地下、半地下室。但本报记者调查发现,本市不少儿童乐园设置在商场负一楼。本报报道后,市消防支队快速行动,连续查处8家存在火灾隐患的儿童乐园,其中4家设置在大型商业场所的地下一层,即本报报道的大润发商场小玩家儿童乐园、明发商业广场美奇儿童乐园、中闽百汇商场多彩堂儿童趣味乐园、瑞景商业广场奇乐儿主题儿童乐园。

市消防支队监督人员说,地下一层采光、疏散条件恶劣,发生事故后人员疏散逃生困难,加之幼儿、少儿缺乏逃生自救能力,极易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因此儿童乐园严禁设置在地下一层。

另外,在罗宾森广场、中华城等商场内,消防部门还查处了4家设置在3楼的儿童游乐场所。消防部门介绍,根据消防技术规范要求,儿童游乐场所宜设置在独立建筑内,如果必须设置在商业综合体、办公楼、综合楼等建筑内时,应设置在地上三层以下,并且要有独立的安全出口。

从消防部门的调查情况看,在上述建筑中的二、三层,设置儿童游乐场所能满足独立安全出口的难度较大。根据统计,目前经对场所实施技术改造后可以通过审批的设置在二、三层的儿童游乐场所,厦门仅有两家。

市消防支队在对8家消防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的同时,已召集各大型商场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商场加强招商环节把关,督促商家强化消防安全管理,从源头上杜绝消防违法行为的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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