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圈地私设收费停车场 职能部门监管缺位
2014-07-21 07:06:01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卢超颖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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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象2】 沿街道路停车场超出红线
碧山临海小区紧挨马路设起了停车场。 位于博物馆附近的碧山临海小区,小区沿街道路这个月初开始被设置为临时停车场,引发了小区居民的投诉。17日下午4时左右,调查人员来到该小区,由于地上设置了石墩,车辆无法进入小区,保安看到有车要进,搬开了一个活动道闸,让车辆停入。保安表示,交5元钱,“你要停2个小时、半小时都可以。” 调查人员注意到,沿街店面一侧的地面上划了10余个车位线。对此,小区物业表示,设停车场是征得小区业主同意的,只对小区业主提供车位,每月月租300元,不对外开放,保安私自让外来车辆停放,属于个人违规行为,将进行批评。 调查人员注意到,这个停车场的设置实际也已超出小区红线范围,物业也承认,按照相关要求,他们必须预留1.5米的距离作为人行道,而在实际操作中,他们所设置的停车位却是紧临马路的。 调查人员在现场未发现有关收费标准,这个新设置的停车场是否向有关部门备案?物业方面表示,他们曾带了相关材料去区建设局等部门备案,但区建设局未收材料,表示口头报备就可以了。 【措施】 城管部门展开调查 若占用公共资源将责令整改 对小区设置停车场问题,职能部门在监管中是否履职到位?市建设与管理局表示,根据《厦门经济特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建筑区划内规划建设的停车场不能满足业主停车需要的,经业主大会依法作出决定,可以对现有停车设施按照规定进行改造或者将建筑区划内合适场地设置、改建为停车场,但不得影响建筑区划内交通的安全、畅通;不得占用消防通道、消防施救场地和人员疏散通道;符合停车场设计标准和设计规范等。仅仅靠打一个简单报告或者口头报备都是不行的,必须按照规定提交停车场权属证明、方位图等相关材料进行备案,建设部门还将现场验收审核。市建设与管理局表示,接下来需要城管部门进行查处,先厘清红线范围,建设部门再跟进处理。 市城管执法局表示,将对碧山临海小区地上停车场问题展开调查,如果超出红线范围,占用公共资源,将责令其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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