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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圈地私设收费停车场 职能部门监管缺位

2014-07-21 07:06:01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卢超颖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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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客运码头停车场变成了酒楼的专属停车场。

厦门日报讯 停车问题是社会关注热点。近日,市纠风办陆续接到有关停车场设置、管理方面的反映,调查后发现,有人圈地私设停车场,甚至将公共停车场变成了经营场所的专用停车场。

针对调查发现问题,市纠风办及时召集建设、交警、城管、物价等部门进行协调,明确监管职责,就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还将组织专项民主评议。

【现象1】

人行道上私设收费停车位

寿山路11号旁人行道被人用铁链围了起来,做成了收费停车场。

近日,有群众向民评热线反映:“三个月前,寿山路11号旁通往鸿山新村的左侧人行道,突然被人用铁链、地桩围起来,变成收费停车场。”17日下午,调查人员实地调查发现,该处人行道确实被铁链圈了起来,在水泥地面上打上地桩,圈成14个停车位,被侵占的人行道有四五十米长。这里停放了四五辆车,有的车尾占据了部分人行道,行人通行困难。

停车位是谁设置的呢?周边居民表示是旁边的一家大排档。调查人员找到该大排档,员工表示,每个车位月租300元,已经都租出去了,该地块属于土地开发总公司的红线范围。

随后,调查人员从土地开发总公司了解到,该地块确实是政府的储备用地,但他们并不清楚该地块被人私设收费停车场问题,他们将立即着手整改。

【措施】

建设部门将跟踪整改情况

敦促整改到位

圈地私设停车场,还占用人行道,这种现象该谁来管?城管部门表示,如果是红线范围内的,应向建设部门报备,占用人行道的,则应由交警部门处理。交警部门则表示,只有占用道路内的临时泊位才归他们管,如果私划停车位,按规定处罚500元—2000元。合法的停车场都有收费许可证,没有许可证则属违规收费。市物价局表示,红线范围内设置停车场的该项收费不属于政府定价范围,可以自己定价,但是要明码标价。

那么,究竟谁来管呢?经过了解,在红线内设置停车场,也应向建设部门备案,未按规定备案的,处以10000元罚款。市建设与管理局表示,将对寿山路的停车场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敦促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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