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忧】 “免擦免洗”规定太简单 只会加重雇佣双方的矛盾 77岁的庄先生是位教授,雇保姆已有近6年。他家住21楼,外层窗玻璃一直让保姆擦,每月擦两到三次。庄先生强调,虽然他家楼层高,但是窗玻璃外面有防护装置,保姆不仅从未对擦外窗玻璃有过质疑,而且她在擦玻璃过程中从未出过安全问题。 “我认为合同内容应该要注明‘家政人员对二楼以上未加装防护设备的外玻璃不用擦洗’,同时规定如果发生意外雇主应该承担哪些责任。”庄先生说,他对这样简单的规定很难接受,这样的规定只会加重雇主与保姆间的矛盾。 李先生说:“我家里窗户在室内就可以擦洗,不会出问题。签这份合同就意味着二楼以上的玻璃没人擦了,不然就是雇主违约了,这样的合同能签吗?” 赵女士自从有了孩子就开始雇保姆,已经12年。她说,平时家里大人的内衣裤不会让保姆去洗,保姆只洗孩子的。这条规定一出,是不是孩子的内裤保姆也不负责洗了呢? 另外,张女士说,她花钱雇保姆就是要做一些她没法做或者没空做的事情,比如擦外窗玻璃,如果这个工作也不做了,那请保姆还有什么意义? 【说法】 有需求雇主可跟保姆协商 合同内容也可以适当变通 厦门市家庭服务业协会会长杨权礼说,厦门版《家政服务合同》的内容基本来自商务部今年5月发布的《家政服务合同》,其权威性完全可以保证。“二楼以上窗户外玻璃保姆不负责擦洗,是商务部的规定,因为这属于高层作业,国家要求必须具有一定资质的人才能做,保姆不具有资格。”杨权礼说,“即使雇主家里的外层玻璃具有防护装置,也不在保姆的工作范围内。” 至于合同中关于“保姆不负责洗内裤”的规定,杨权礼认为商务部此举的目的是保护保姆的人格平等和尊严。合同原文是“乙方不负责洗涤内裤,产妇、新生儿、婴幼儿、失去自理能力的服务对象或另有书面约定的除外”,有此项需求的雇主可以跟保姆协商,做出书面约定。 孔雀河家政公司负责人张旭说,合同并非铁板一块,可以适当变通。“如果窗户确实很安全,保姆站在室内就可以擦外面,那让保姆去擦还是没有问题的。”。 小羽佳家政负责人翟焰说:“如果是站在外面才能擦干净的玻璃,雇主应该雇佣专业人员擦洗。” 两位家政公司负责人表示,该合同已经使用了一段时间,目前使用情况基本良好。 翟焰说:“上个月我们就接到了这份合同,到目前为止没有出现什么问题。很多雇主只要对保姆满意,并不会对合同看太多,直接就签了。” 张旭则表示,确实有一部分雇主看到合同后不愿意签,但他们可以跟保姆协商,根据具体工作内容谈出一个他们能接受的条件。 |
相关阅读:
- [ 07-16]以法治形式夯筑“不逾矩”的共识
- [ 07-16]厦门首推家政服务标准合同 保姆可不洗内裤擦古董
- [ 07-11]厦拟推家政统一劳务合同范本 双方隐瞒病情属违约
- [ 07-02]榕新家政合同加入试工期条款 增节假日薪酬内容
- [ 06-17]怀疑“星级月嫂”资质 女子要求换人被加价千元
- [ 06-17]家政不得泄露雇主信息 福州7月启用统一合同
- [ 05-22]漳州:家政美容教育价格上涨明显
- [ 04-21]家政人员增多 福州“保姆荒”变成“保姆慌”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