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 沈彦彦)为推动会展产业做大做强,市商务局日前出台了一系列奖励扶持政策。其中,常规奖励总额从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对台奖励总额从20万元提高到40万元,招揽引进展览奖励从100万元提高至200万元。 对台企,参加符合常规奖励条件的展览会,每个展位给予1500元奖励,一届展会奖励额度不超过40万元。 在引进展会中,展览规模达1万平方米且不少于500个标准展位的,给予10万元奖励;规模每增加5000平方米且不少于250个展位,奖励金额相应增加5万元,每个展览项目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另外,针对会展业新设了三个奖项,分别为自办展特别奖励、增量奖励以及大型会展机构引进奖励,在实行常规奖励的基础上增加30%的特别奖励。 另据了解,厦门在全省率先将未就业的本市户籍应届职业院校毕业生和驻厦部队随军家属纳入自主创业扶持对象,补贴力度全省最大。推出“1+1群”创业入门培训补贴、创业带动就业奖励标准提高到1000元/人、2000元/人,自主创业奖励为3000元/户.年。同时,厦门延长补贴年限,促进稳定创业。将创业场地补贴、自主创业奖励和创业带动就业奖励补贴期限由2年延长到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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