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7月15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香卉辉 通讯员 赵泉龙)签了《认购书》,付了5万元定金,只因银行征信不过关无法贷款,厦门的卓女士差点就拿不回这5万元了。 6月8日,厦门的卓女士在某楼盘看中一套商品房,总价130万元,卓女士打算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购买此房。房地产开发商在口头询问卓女士银行征信记录是否良好并得到肯定答复后,与卓女士签订了《认购书》,同时卓女士支付了5万元定金。 但5天后,卓女士接到开发商通知,称因其银行征信问题不能办理按揭贷款,要求卓女士全额付款购买该商品房,否则5万元定金不予退还。卓女士得知该消息后,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却遭到开发商拒绝。无奈之下,卓女士只得拨打12315求助。 经多次与开发商相关负责人约谈,最终开发商同意有条件地为卓女士退款(即:扣除开发商营销成本及人力成本8000元),为其退还剩余定金4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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