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解读 法官自由心证 “极有可能如此” 高度盖然性规则的理论源于西方自由心证制度,主张民事案件的证明标准只需达到特定高度的盖然性即可,即达到“法官基于盖然性认定案件事实时,应该能够从证据中获得待证事实极有可能如此的心证,法官虽然还不能排除其他可能性,但已经能够得出待证事实十之八九是如此的结论”的程度即可。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即采用盖然性规则标准,在第七十三条中明确提出“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案件情况,判断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是否明显大于另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并对证明力较大的证据予以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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