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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塑6年仅开出6张罚单 部分市场塑料袋乱用严重

2014-07-10 11:16:08陈小斌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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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

有偿塑料袋按标准定做

昨日上午11:50,在位于瑞景的一家大型超市,记者在其中一处收银台蹲点观察20分钟,期间共有20个消费者结账,其中11人共买了16只塑料购物袋,3人自带了布质购物袋,另外还有6人因买的东西较少就直接拿在手上离开,这当中还有人拿了超市里的拉扯式透明塑料袋装东西。收银员表示:“超市现在有大号和小号两款塑料购物袋,大的是0.3元/只,小的是0.2元/只。”

该超市的事务部工作人员表示,“消费者有偿使用这些塑料购物袋,没有给我们带来收益,但能减少公司在这方面的投入,我们也鼓励市民自己带环保购物袋来购物。”

厦门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厦门区域企划部经理张永告诉记者,目前厦门地区共有13家新华都超市,平均每天提供大约1.2万个塑料购物袋,这些塑料购物袋有小号、中号和大号,对应的价钱分别为0.1元、0.2元和0.3元。“据我了解,‘限塑令’还没实施之前,我们商场是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当时是把塑料购物袋当做耗材。一些来买东西的客户会要求要多拿几个塑料购物袋,拿回家当做其他用途,他们硬要的话,我们只能给他们,这种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会带来一些亏损。”

“据我了解,目前我们商场提供的有偿塑料袋,是根据相应的标准定做的,有偿提供塑料袋没有给我们带来创收,应该差不多是不会亏但也没赚钱。”张永说。

探因

提供低成本替代品

朱奖怀认为,“限塑令”要摆脱现在的尴尬境地,如愿以偿地落实到位,提供低成本的替代品是必不可少的。该替代品应与购物袋基本等价、可重复使用,以不增加消费者的购物成本为出发点。而且这些替代品应由有关部门进行监督,确保其质量及环保效果,才能推动“限塑令”进一步落实到位。

“另外,为了进一步鼓励消费者自带购物袋,可实行若消费者自带购物袋,商家则给予相应的价格优惠,或由商家给予消费者一些小礼品来作为鼓励,以此来提高市民的自觉性。”朱奖怀说。

监督管理力度不够

民盟厦门市委副主委朱奖怀认为,“限塑令”限了6年,但很难做到真正的“限塑”。其中一个原因是相关部门对“限塑令” 的执行不到位,没有好好落实该政策。同时,执法部门在监督和管理塑料购物袋使用方面,也存在执法力度不够的情况。

“还有一个原因是塑料购物袋的替代品还不完善,现在有些超市会将环保购物袋作为塑料购物袋的有偿替代品,这种环保购物袋大多是编织袋、布质袋子等。这些替代品动辄几元、十几元,对消费者来说无疑增加了购物成本,因此使用这种环保购物袋的自觉性就降低了。而且这些环保购物袋的质量难免良莠不齐,是否真正环保还有待考证。”朱奖怀说。

限制企业的生产量

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教授高和荣表示:“‘限塑令’之所以没有实施到位,与政策配套、政策执行是否到位以及消费者的消费文化有关。如果‘限塑令’要进一步落实,就要从源头上适当限制塑料袋企业的生产量,引导此类企业转产转业,或者生产易降解、污染少的购物袋。此外,要引导消费者转变消费观念与消费习惯,让人们主动少用塑料袋产品。”

(记者 陈小斌 见习记者 蔡樱柳)

6个被罚商家全因使用超薄袋

针对“限塑令”在厦门的落实情况,记者分别采访了厦门市工商局及厦门市质监局。厦门市质监局的工作人员表示:“从这几年检查的情况来看,厦门企业生产的塑料购物袋以出口为主,个别在国内销售的产品抽检也合格。”

厦门市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处一名李姓工作人员说:“从2008年开始实施‘限塑令’至今,厦门市工商局共开出6张罚单,都是个体户及商场,被处罚的这些商家主要是因为使用超薄塑料袋。总的罚款金额为1.43万元,没收了164.5千克的塑料袋,涉案金额为2.77万元。”

记者提出目前“限塑令”在厦门落实情况不是很乐观时,该工作人员表示:“其中一个原因是,在抓好塑料袋的生产源头方面的力度还不够。若只是在后期监管方面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而不是从源头去遏制塑料袋的生产,是很难达到效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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