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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漳龙人大代表联合视察九龙江 厦门支持上游整治

2014-07-10 10:34:42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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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规划】

九龙江“河长”

将由省领导担任

年底前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本报讯 (福州站记者张珺)省市县乡四级河长负责制,是我省对重点流域加强保护的新举措。穿越龙岩、漳州、厦门的九龙江流域由于其生态保护的特殊重要性,将由省领导担任河长。记者昨日从我省水利部门获悉,九龙江的河长将在年底前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上个月初,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重要流域保护管理切实保障水安全的若干意见》对省内闽江、九龙江、敖江等重点流域保护提出具体举措。其中《意见》明确,全省要全面实施“河长制”,九龙江由省领导担任河长,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具体联系,有关市、县(区)政府为责任主体,流域内市、县(区)、乡(镇)政府领导担任河段长。河长、河段长负责牵头推进所辖流域的保护管理重点工作,全省要在2014年底前全面实行“河长制”,并向社会公布。

另据了解,在九龙江治理上,相关项目也进展迅速。省发改委日前批复了九龙江防洪工程漳州段(一期)项目,我省计划用1年半的时间投资2.5亿元对九龙江部分区域的堤防加高加固,新建、拆除重建水闸及穿堤箱涵。

【厦门行动】

每年1.625亿元

支持上游整治

九龙江风景。 (记者 陈立新 摄)

厦门日报讯(记者 陈镌娟)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厦门虽然位于九龙江流域最下游,但在保护母亲河水环境的“持久战”中从不落人后,2003年起,厦门每年都向省里上缴专项资金,以支持上游开展九龙江流域整治,如今这一专项资金已达1.625亿元/年。

根据省政府要求,厦门积极推动建议以交接断面水质考核为基础的九龙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机制和流域生态保护共建共享机制。目前,由省发改委牵头研究制定《福建省重点流域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已经完成两轮意见征求工作。

北溪引水左干渠改造二期工程通水后,厦门出资兴建的左干渠大人庙截污工程和污水处理站已完成其历史使命,但厦门仍将继续维持该截污工程和污水处理站的运营,助其继续发挥“余热”,以解决漳州台商投资区自建污水处理厂投运前当地工业污水的处理问题,这也是厦门对流域上游的又一务实扶持。

厦门还通过城市联盟和山海协作平台,在产业项目、技术引进、专业技能培训、劳动就业等方面给予上游地区支持,建立了多层面的对口帮扶渠道。今年5月,根据省政府批复精神,厦门启动了厦门-龙岩山海协作经济区建设,探索九龙江流域共同保护的新路径,开创共同发展的新局面。

按照《共同决定》和《厦门共识》的要求,厦门继续加强与漳州、龙岩市区域协作,完善了三市环保部门的联合巡查、联合监测、联合治理的“三联合”联动督察制度。如,厦门将藻类防控巡查范围扩展至江东北溪上游以及龙津溪、马洋溪支流,三市环保部门环境信息实现共享,对流域各监控断面加测重点污染物指标等,有效提高了污染防治水平。

【回眸】

2012年6月,厦门、漳州、龙岩三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加强九龙江流域水环境保护的共同决定》,并于当年8月1日开始施行。2013年7月,三市人大常委会联合组织人大代表,共同视察九龙江流域水环境整治情况,检查《共同决定》落实情况,并在厦就共同推进保护九龙江流域水环境达成《厦门共识》。

《加强九龙江流域水环境保护的共同决定》 八大要点

●凝聚共识,加强三市合作。

●科学规划,落实功能区划。

●强化措施,保障饮水安全。

●严格监管,控制污染总量。

●加强保护,改善流域生态。

●创新机制,完善生态补偿。

●加强联动,依法监督检查。

●广泛宣传,营造保护氛围。

《共同推进九龙江流域水环境保护的厦门共识》 六点共识

●继续加大流域养殖业的整治。

●严格控制流域污染。

●加大监督检查执法力度。

●健全流域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

●尽快建立流域生态补偿机制。

●广泛宣传示范引导。

【传说】

九色巨龙

死后化成大江

相传,北溪江畔住着农活干得很出色的更鼓,他和妻子石笋育有一儿一女。有一年盛夏,连续七十九天没有下过一场雨。有天响午,天上有九条巨龙飞过,飘下一匹黄绫:“逐日押送童男童女一对至九龙潭,供九龙受用,否则天将永不降雨。”

更鼓想除掉九龙,拯救乡亲们。石笋从梳妆盒里取出一支金钗,又从红石竹丛中砍下一支将它烧成灰,交给丈夫使用。

更鼓用箩筐挑起一对童男童女到了九龙潭。到三更,九条巨龙腾空而起,向箩筐扑去。更鼓见机掏出石竹灰向九龙撒去。九龙中的八条巨龙被石竹灰弄瞎了眼睛,撞死在闽南大山上。青龙躲闪得快,侥幸没被烟灰所伤,它将更鼓烧成为一块黑色巨石,但最后仍然被石笋杀死了。相传九色巨龙变成大江,叫做“九龙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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