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网游装备低价卖”是骗局 厦门警方详解骗子手法

2014-07-10 09:20  陈莼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厦门个把月接到10起报警 警方详解骗子手法

 

漫画/黄嵘

厦门日报讯(文/记者 陈莼 实习生 樊芬)点卡充值、购买装备等是游戏迷们的必备“功课”之一。于是,骗子们也盯上这一点,利用网络游戏频频进行诈骗。

近日,记者从警方了解到,自6月1日至今,市110指挥中心共接到有关“点卡充值被骗”的报警7起,“网络游戏”诈骗报警3起。

【案例1】

加会员可低价买装备?

一名中学生上当

今年暑假,小李初中毕业,在家中打网络游戏。几天前,他看到一个内容为“250元可买游戏装备”的帖子,帖子附了一个QQ号码。于是,小李加了对方的QQ。

对方很快给小李发来一个网站的链接,要求他注册账号并充值100元,成为网站会员后就能享受会员的低价装备。“当时我想,能用这么低的价格买到自己梦寐以求的装备,挺值得。”小李说,他毫不犹豫地注册了账号,并向账号里充值250元的装备费用。

没想到,交易并不像小李想的这样简单。一个网名为“网络客服001”的网友告知小李,刚提交的购买装备交易发货失败,原因是这个网游系统如果要享受会员的折扣,需要充值达到999元才能开通,开通后只要从充值的钱中扣除想要买的装备的价钱,剩余的钱就可转回自己的账户。

犹豫了一会儿,小李还是拿出自己的银行卡,往账户内充值了750元。这时,客服说账号填写有误,导致充值的999元被冻结,需要再充值4900元解冻账户上的资金,才能把之前被冻结的钱转回。小李终于意识到自己被骗了,便将事情的经过告诉了父亲。最后,父子俩一起到派出所报警。

【案例2】

被“战友”忽悠

赔了钱还丢了装备

今年上大学一年级的小方最近也在玩网游时掉进骗子的陷阱。

前几日,小方在玩网游中过关不顺,心情烦闷。正巧,一名网友主动与他联系,说能帮忙升级装备,而这名网友是曾经和小方一起过关斩将的“战友”,因此小方没有起疑心。

“那套装备是我急需的,网友给我发来一个账户,说汇完款就可买到装备。”于是,小方汇了800元过去,又把自己的游戏账号告诉对方。按照“战友”的指点,小方一步步操作,不停地充钱“升级装备”。

可是,等了一天,小方不仅没有见到升级成功的装备,就连自己游戏账号内原有的装备也消失殆尽。“这个游戏账号是我前一段时间陆续花费了几万元人民币‘玩’成的。”小方心疼地说。

【分析】

网游诈骗“三步走”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网游诈骗案件不断增多,而利用网络游戏装备升级、交易装备等为幌子实施诈骗是此类案件的新类型。从发案情况看,不法分子诈骗方式一般分“三步走”:

第一步:放“烟幕弹”,迷惑玩家

骗子抓住玩家们的心理,根据游戏更新情况,在网上放出最先进的装备广告以及诱人的价格来吸引玩家。而这些“烟幕弹”多发布在网络论坛、QQ群、游戏社区等。

第二步:说服玩家多次付款交易

如果有玩家想要购买装备时,骗子便会找出各种理由,如系统遇到“黑客”、交易被网管发现、账户被冻结无法成功交易等,要求玩家持续追加付款金额,以达到“解冻账户”的目的。

第三步:诈骗成功后销声匿迹

玩家们付款后,发现自己购买的装备没有收到或是被调包,这个时候,卖家已经联系不上了。有些玩家不仅被骗钱,就连辛辛苦苦练出来的装备也被盗走。

【提醒】

别轻信网上虚假宣传

警方提醒网游玩家,不要轻易相信网上各种虚假宣传。购买游戏装备前,应先核对支付平台或网上银行的相关网址,避免登录“钓鱼网站”。

对于涉世未深的中小学生来说,辨别真假的能力有限。因此,家长们在平常教育中,应注重培养孩子的安全防范意识。同时,家长不要将存有大笔金额的银行卡的密码告诉孩子,以免孩子被骗。

【相关】

“两高一部”出台意见

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

新华社北京7月9日电 跨地域的网络犯罪由谁管辖?电子取证如何实施?近年来,网络犯罪案件日益高发,记者获悉,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近日就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相关问题出台意见,上述难题有望破解。

意见重点就网络犯罪的管辖争议、证据收集等问题作出规定。在犯罪地认定上,意见将目前“犯罪行为发生地的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的表述修正为“用于实施犯罪行为的网站服务器所在地”,从而避免歧义。

针对网络犯罪涉案人数众多且无法逐一收集相关言词证据的问题,意见指出,在慎重审查被告人的辩解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和相关证据的基础上,可以综合全案证据,依据电子数据、书证等证据记录的情况,认定被害人数、被侵害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数量、涉案资金数额等犯罪事实。

此外,在实践中,电子证据的收集、提取、移送等程序上缺乏规范,容易引发争议。意见明确了电子取证的程序和要求,规定电子数据取证需以收集原始存储介质为原则,提取过程由两名以上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侦查人员实施,有条件的,应对相关活动进行录像。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