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高温津贴每人每月200元 不少人低于标准甚至没有

2014-07-09 10:12:37吴斯婷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海西晨报讯(记者 吴斯婷)近一周来,厦门的烈日和高温几乎让人难以招架。在这样的天气下工作非常辛苦,高温津贴正是对劳动者的补偿。福建省规定的高温津贴标准是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

高温津贴你拿到了吗?拿了多少?昨日,记者对此进行深入采访。

低于200元者不在少数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每月高温津贴低于200元的人不在少数。

“我们每个月高温津贴是180元,另外还发了一些正气水、菊花之类的东西。”湖里区一位环卫工人说,他和他的同事们领的高温津贴都是每月180元,今年5月到9月都有。

松柏一住宅小区的保安老宋每个月领的高温津贴是100元,是从6月开始领的。他嫌100元太少,曾经和公司交涉,但没有效果。

在湖滨南路工作的陈小姐经常要跑外勤,他们公司规定的高温津贴是每月150元,不过公司里的煮饭阿姨最近每天都会煮一大锅绿豆汤给他们解暑,每人还发了一箱凉茶。

有的甚至没有高温津贴

记者调查发现,许多小企业和一些不规范的企业往往不发高温津贴。

读者李先生在翔安火炬园内的一家公司干活,工作温度最低不下40℃,每天挥汗如雨,却只有1元高温津贴,每月只有30元高温费。

昨晚6点半,许多市民都下班了,中通快递员小朱还在仙岳路送快递,热得满头大汗。他说,虽然整天都在路上跑,但他们从来都没拿过高温津贴。

该拿多少多数人不知道

“高温津贴该拿多少?不知道啊,公司给多少我拿多少。”在采访中,不止一位劳动者这样说。记者发现,高温津贴标准鲜有劳动者知道,他们不知道什么情况下能拿到高温津贴,也不知道自己该拿多少。

怎么发?

不能用实物代替

福建省高温津贴新标准去年7月开始执行

高温津贴究竟该拿多少?记者昨日从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目前厦门执行的高温津贴标准为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如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9.2元。如果单位没发、少发高温津贴,大家可以拨打5110656向劳动部门反映。

时间 每年5月—9月

去年7月,福建省人社厅等7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通知》规定,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在每年5月-9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按月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折算 每人每天9.2元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高温津贴的具体发放标准为: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如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9.2元。用人单位的高温津贴标准纳入工资总额,但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

内容 不能用实物代替

不少单位用实物,如藿香正气水、菊花、凉茶等来代替高温津贴,这样行吗?

厦门市人社局有关人士表示,发放这些防暑的物品属于福利或劳保用品,发放没有硬性规定,但不影响高温津贴200元的发放。也就是说,因为发了东西,就不发、少发高温津贴,不符合规定。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