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 佘峥)在经历去年直属学校老师校际交流风波之后,今年的交流仍然继续,即在同一所学校工作满6年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义务教育阶段老师,都要被列为交流对象,不过,缩水好多——从人走关系走,到人走关系不走,而且,交流时间缩短为3年。 市教育局近日下发《关于2014年直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校际交流工作的通知》,指出,今年的教师校际交流范围为:厦门一中、厦门二中、厦门五中、厦门六中、双十中学、外国语学校、科技中学等七所直属学校。 不过,从明年起,集美中学、同安一中、五缘实验学校、实验小学、音乐学校等市直属中小学也要被列入片区校际交流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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