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民警用枪意识 紧急情况可直接击毙 上述通告,前天上午出现在官方微博“厦门警方在线”上。警方在通告中特别强调,佩戴枪支民警在处置警情过程中,有依法使用武器的权力。这种鼓励民警面对暴恐事件依法用枪的意识,早在今年5月左右,大批民警在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受训时,就已开始普及。 《通告》强调,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危及公民及民警生命安全的行为,经警告无效的,可以开枪;紧急情形下,对正在实施暴恐犯罪行为的嫌疑人,可以直接击毙。“开枪”甚至“直接击毙”出现在公开对外的通告中,十分罕见。有业内人士认为,这或许意味着,警方打击暴恐的力度再度提升。 民警须依法用枪 “直接击毙”不等于“乱开枪” 不过,“直接击毙”并不意味着“乱开枪”。一位法制民警接受本报采访时,强调了“依法”和“监督”。他说,民警开枪的前提,必须是在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危及公民及民警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下。 他同时表示,根据《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相关规定,人民警察使用武器,应当将使用武器的情况如实向所属机关书面报告。 提醒 举报暴恐线索 闽最高奖30万 《通告》中强调,欢迎和鼓励公民积极举报暴恐犯罪活动线索,举报有功者给予重奖。记者了解到,近日福建警方也发出公告,公民向我省警方举报暴力恐怖线索,最高奖励可达30万元。假报、谎报警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性质恶劣,造成社会恐慌或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要根据法律追究刑事责任。 这种虚假报警造成社会恐慌、嫌疑人被刑拘的事件,厦门曾发生过。半个多月前,一名外地男子在机场安检时,因与安检员理论而错过登机时间,随后为了泄愤,报警谎称“机场有炸弹”,结果惊动大量警力。最后,这名男子被处以刑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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