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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阿里巴巴前员工被违法解雇 起诉马云获赔13万

2014-07-02 11:42  郭睿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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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巴巴解雇行为

被法院认定违法

事实上,小宁和这个“福建某地客户”签单,是2011年下半年的“旧事”了。据阿里巴巴公司称,他们接到了小宁同事的举报,对此进行调查后,作出解雇小宁的决定。小宁不服,去年9月将前东家告上法庭,马云作为阿里巴巴董事长被列入被告。

小宁一方认为,阿里巴巴公司将福建某地客户列入不诚信客户名单属地域歧视,本身就不合法。小宁还称,举报她的同事其实就是想独占她的客户资源。她要求阿里巴巴公司向她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200000元和尚未支付给她的29064元佣金。

思明区法院审理认为,阿里巴巴公司对与福建某地客户签单的员工进行处分,姑且不论这一规定是否合法,但仅就小宁所签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出生地是福建某地,就认为小宁与之签单存在违规,理由不充分。此外,阿里巴巴公司解除与小宁的劳动合同时,小宁尚处于哺乳期。因此,阿里巴巴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法院最终判决阿里巴巴公司支付小宁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31310元及佣金28064元。

律师说法

客户“黑名单”

不应以偏概全

福建金海湾律师事务所郑志宁律师:阿里巴巴在向企业提供电子商务服务时,有权根据客户的诚信记录等拟定相应的客户“黑名单”。但这一名单针对的应是特定对象,就像航空公司的乘客黑名单,针对的是有“前科”的乘客。而阿里巴巴这样把某一地域的客户一概“封杀”,针对的是一个不特定群体,这必然“误伤”到很多根本没有问题的客户,显然是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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