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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起厦工伤职工免交劳动能力鉴定费 过去每人次320元

2014-06-28 10:15:17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卢超颖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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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钱】

工伤职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免收此前每人次320元的费用。

【省事】

如果申请鉴定材料齐全,当场便可申请成功。

厦门日报讯(记者 黄怀 通讯员 胡晓牧)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了解到,针对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厦门再次推出惠民新举措。7月1日起,厦门对工伤参保职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免收劳动能力鉴定费,其免交的鉴定费直接从工伤保险基金结算划拨。

据了解,厦门工伤职工将成为这一新规的直接受益者。新规出台前,工伤职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每人次收费320元。而随着新规的出台,全市一年可为工伤职工减轻经济负担约150万元。

同时,减少了办事环节,提高了工作效率。过去,工伤职工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需要先到劳动能力鉴定窗口填单申请,然后到银行缴交鉴定费,再将银行出具的收费凭证交回劳动能力鉴定窗口,工伤参保职工或单位都比较费工费时。新规出台后,如果申请鉴定材料齐全,当场便可申请成功。过去,劳动能力鉴定费需要职工或者用人单位先行垫付,事后报销,现在则一次性由工伤保险基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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