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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披露一批禁毒缉毒大案 用案例警示人们远离毒品

2014-06-26 09:55:15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邹玒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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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市民询问禁毒知识。

向市民发放禁毒宣传材料。

禁毒日宣传活动。

厦门日报讯(文/图 记者 吴俊鸿 通讯员 刘为华 柯少峰)他,曾是一名家产百万的老板,吸毒后变得家徒四壁,丧失人格,甚至为筹毒资下跪借钱;她,曾是一名妙龄少女,染上毒品后,她无心学业,成了失足女郎……

“珍爱生命、远离毒品”不仅仅是一句简单的口号,更像是一记警钟,时时刻刻提醒人们:那些五颜六色的“药丸”背后,是一条精神与肉体备受摧残、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不归路。

今天是“6·26国际禁毒日”,让我们一起走进吸毒者的人生,去感受毒品给个人、家庭、社会带来的伤痛,他们用悲剧的方式警示世人:远离毒品、拒绝诱惑。

【“财神”变“瘟神”】

百万家产化青烟 入室盗窃凑毒资

“现在,我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真是无颜见老母和亲戚朋友”。囹圄中的李超(化名)说起自己的母亲,几乎哭成了泪人。

李超曾是一位有血性、重情重义之人——他曾主动为一位被判刑的朋友赡养老人,也曾把生意经教给一名下岗的朋友,他憎恨制贩毒和吸毒人员,曾3次带吸毒青年到全国各地戒毒。

不过,一次无意的“挑战自我”,让李超陷入“白色魔爪”。一次,李超从东北回到厦门,去看望一位曾3次戒毒的青年,他发现这位青年仍在吸毒,赌气地说:“我就不相信戒毒那么难,我也吸一点,戒给你看。”于是,李超开始“以身试毒”,没曾想,这种鲁莽的做法将他毁了。

刚开始,一天只是吸几口,3个月后逐渐上瘾。随着毒瘾发作频率的增加,李超不但戒不掉,反而越陷越深。几年下来,做生意挣来的120多万元,以及家里的财物都被他变卖。

“坐吃山空”后,为筹集毒资,他开始四处借钱,亲朋好都被他借了个遍。刚开始,还能借到几百、几千元,但朋友们知道李超借钱全用于吸毒时,都不愿再借了。有时别人不肯借钱,毒瘾又如影随形,他就跪在地上,半天不起来。后来,所有人遇到他,就像躲瘟神一样,绕着走。借不到钱,没钱吸毒的李超就开始走上犯罪的道路,伙同他人多次入室盗窃财物,不久即被警方抓获,经法院审理,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美少女成失足女】

骨瘦如柴一身病 一时好奇毁一生

在强制隔离戒毒所里,她喜欢坐在窗口发呆,骨瘦如柴,眼神木讷,心中是对当年一时好奇的无尽悔恨……

女子叫徐小红(化名),原本是个美少女,是父母的“掌上明珠”。19岁那年,她和朋友外出游玩,看到朋友把“白色粉末”放在锡纸上,点燃后用吸管把烟雾吸进嘴里。飘飘欲仙的表情让她觉得很好奇,同学告诉她:“好东西,吸一点好睡觉。”挡不住诱惑的徐小红试着吸了几口。刚开始,她省吃俭用,从父母给的生活费中挤出一部分来买毒品,可时间一长,完全满足不了日益增大的毒瘾。她就以学校要交资料费等借口,三天两头向家人要钱。

毒魔缠得她无心念书,成绩直线下降。徐小红的母亲发现女儿的异常,多方打探得知女儿正在吸毒时,昏倒在地。后来,为了让女儿戒毒,母亲带着她四处寻医。幸运的是,徐小红暂时戒掉了毒瘾。

可是,好景不长,徐小红毕业后和朋友到厦门“淘金”,由于长时间没找到工作,精神压力大,为寻找解脱,她又复吸了。没多久,徐小红所带的现金就花完了,为了筹集毒资,在一位朋友介绍下,徐小红去一家娱乐场所当了“坐台”小姐,最后还染上性病,原先亭亭玉立的徐小红,变得骨瘦如柴。

“我也曾想把毒戒了,但每当毒瘾发作时,便对自己说是最后一次,最后却一次次地原谅自己。”如今,疾病缠身的徐小红对当初的行为后悔不已。

【“毒祸”猛于虎】

吸毒=自杀

毒品毒害人体的重要组织、器官,干扰、破坏正常的新陈代谢,吸毒摧残人的生理健康,极易造成消化系统、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神经系统以及性功能各种并发症,无怪乎有人说吸毒是一种自杀行为。

据统计,吸毒人员多数短命,一般寿命不超过40岁,死亡率高于一般人群的15-20倍。此外,许多毒品都能直接改变人脑中部分化学物质的结构,吸食毒品后,会引起一系列的神经系统病变,导致精神、心理异常,甚至心理变态、出现幻觉冲动。

吸毒=烧钱+毁家

有人曾做过一项统计,按每人每天吸食0.5克海洛因计算,那么一个吸毒人员每个月要耗资3000元到15000元,一年就要36000元-180000元。吸毒所需的费用,普通人的工资收入根本不能满足。在这种情况下,千百万家产也扛不住,而普通家底,坚持不久就债台高筑。

吸毒除了带来的巨大经济负担,对家庭关系的破坏也是毁灭性的。夫妻中只要有一方吸毒,就会逐步失去家庭义务或责任观念,淡漠了对家庭的责任和对子女的教育,夫妻反目,最终导致幸福美满家庭的破灭。

吸毒=犯罪

吸毒与犯罪是一对孪生兄弟。因吸毒造成的各种刑事犯罪案件逐年上升,严重地扰乱社会治安,影响社会稳定,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威胁和损害。吸毒需要大量金钱,当吸毒人员将全部家产挥霍一空后,没有毒资来源,他们就会逐步进行盗窃、拐骗、抢劫、走私、贩毒、杀人等刑事犯罪活动。据公安机关调查,80%以上的吸毒人员有违法犯罪行为,女性吸毒人员90%以上靠卖淫维持吸毒。

【警示】

千万不能吸食第一口

年轻人是高危人群,他们好奇心强,社会阅历浅,容易冲动,他们在好奇心的驱使或在吸毒人员的诱惑下,非常容易染上毒瘾。奉告人们千万不要吸食第一口毒品,一些毒品试一次就会上瘾,欲罢不能,一些吸毒人员明明知道毒品迟早会葬送自己,毁掉家庭,却又难以自制,总是千方百计再吸“最后一次”;不要追求毒品刺激解烦恼,一旦吸毒,旧烦不去新烦又来;不要听信有吸毒、贩毒的人,遇有亲友吸毒,一要劝阻,二要回避,三要举报;不要听信毒品治病的谎言,吸毒生百病,毒瘾才是致命的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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