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 林露虹)5月,厦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有效期为5年。日前,市信息化局副局长李建明接听市长专线,对新政进行了解读。 与2010年出台的政策相比,李建明说,新政策的创新表现在四个“突出”:突出培育和引进龙头骨干企业,壮大产业规模;突出培育特色产业集群,建设有鲜明特色的中国软件名城;突出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和产学研合作;突出完善产业发展环境。厦门将每年评选“厦门市软件骨干企业”,入选企业自当年度起5年内年销售收入增长率超10%的,按增长率分档次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奖励。年销售收入首次突破3亿元、5亿元、10亿元并对地方财政贡献大的企业,分别给予经营团队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年销售5亿元以上的直接入选骨干企业。企业品牌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名牌产品等,也可获一次性奖励25万元。 李建明说,厦门将力争保持在全国软件产业整体布局中的区域竞争力,实现创建中国软件名城的目标。预计从2013年到2016年,软件业务收入保持30%左右的增长速度,期末超过1200亿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超过7%;到2018年,软件业务收入力争超过2000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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