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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劳残”张桂芬二审胜诉 相关部门上诉被驳回

2014-06-19 13:38  张尚初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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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劳残”张桂芬二审胜诉

海西晨报讯(记者 张尚初)长时间加班导致脑出血,造成终生瘫痪,该不该认定为工伤?厦门的张桂芬为此申请工伤时遭到相关部门拒绝,于是将对方告上法庭。此前,一审判决张桂芬胜诉,但相关部门提出上诉。近日,厦门中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相关部门的上诉请求。

此前,晨报报道,5月1日,由该案原告代理律师发起、全国138名律师和劳动者代表联名致信国务院法制办,建议尽快修改《工伤保险条例》,明确将过劳伤亡认定为工伤。

[案件回顾]

连续加班脑出血致瘫痪

去年年初,42岁的张桂芬在厦门一家面粉厂连续加班4小时后,突发脑出血昏倒,后被送往医院抢救,虽然脱离了生命危险,但她几乎成了植物人,不能站立、不能说话、生活也不能自理。

“她发病前3天就开始连续加班。”张桂芬的丈夫认为,妻子是因劳累过度导致脑出血,并造成瘫痪,应当被认定为工伤,于是向相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可是,这个请求却遭到有关部门拒绝。

去年年底,张桂芬将该部门告上法庭。一审时,法院判决撤销该部门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不过,该部门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争议焦点]

脑出血是否加班所致

二审时,相关部门认为,《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规定的,应当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主要是指受到事故、意外伤害,或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因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张桂芬显然不属于此类情形。该部门还认为,张桂芬连续加班3天并不必然导致脑出血。

对此,张桂芬的代理人、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邓庆高律师反驳说,《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包括事故伤害、暴力伤害以及其他各种形式的伤害。被告片面认为张桂芬是因自身疾病才导致脑出血,从而不认定为工伤,过于草率,是错误的。

此外,邓庆高认为,根据《司法鉴定意见书》,“张桂芬长期超时工作(加班),可成为其脑出血发生的诱发因素之一”。由此可见,张桂芬脑出血与其长期超时加班存在因果关系。

[终审判决]

撤销不认定工伤决定

近日,厦门中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

针对导致张桂芬脑出血的原因,法官认为,根据本案证据材料,没有证据证明,张桂芬在面粉厂工作前患有高血压等病,而张桂芬在发病前连续加班,增加其脑内血管的抗高压负荷,或可成为脑出血的诱因是客观存在的。因此,在没有合理排除职工因连续加班导致脑出血的情况下,就作出不予认定工伤的结论,“事实不清,依据不足”,最终驳回了相关部门的上诉请求。

邓庆高说,这就意味着相关部门应当排除不予认定工伤的选择,依据职工加班与脑出血有因果关系的鉴定意见,认定张桂芬过劳残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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