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 郭睿 通讯员 同法)无偿帮亲戚公司找劳工,古稀老人带18名越南人非法入境,近日被同安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这些年,阿强(化名)的女婿和几个亲戚在同安办了两个公司。2012年,因为用工荒,他们向阿强提出想找几个越南工人。原来,住在泉州的阿强是个归国华侨,1979年才从越南回来。他娶的是越南妻子,在当地也有不少熟人。2012年至2013年间,阿强无偿伙同他人,先后多次组织18名越南人以旅游或者偷渡的方式入境,到同安区这两家公司务工。这18名非法入境的越南人,有不少是阿强的亲戚。 直到去年8月,公安机关在这两家公司查出4名非法务工的越南人,阿强做的事才暴露出来。古稀之年的他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因为不懂法所酿下大错。 法院认为,阿强的行为已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最终,法院判决阿强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获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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