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措施】 加防坠网统一标识牌 第一时间找到责任单位 厦门目前各类窨井设施超过25万个,由13个产权单位负责。昨天记者获悉,《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窨井设施管理工作的通知》已经于5月23日印发给各相关单位。年底前,各单位还要完成窨井设施标明有单位名称、编号及抢修电话的统一规格的标志牌设置,以便在第一时间找到责任单位。 《通知》要求各窨井设施维护和管理责任单位,应采取城市道路逐条排查方式,完善窨井设施的设置地点、数量、规格、编号、分布图以及委托的维护和管理单位等相关资料收集工作,今年7月31日前,建立相关资料的登记统计及巡查台账,2015年8月31日前,完成窨井设施信息系统的窨井设施相关数据录入工作。 【行政管理】 市政为主管部门 建设交通部门也有责任 窨井盖丢失,查不到“主”,补缺工作一拖再拖,这是之前窨井管理中常见的一个问题,也是市民常抱怨的。 《通知》第一条就明确了窨井设施维护和管理责任单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设置的任何种类的窨井设施维护和管理,由窨井设施产权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维护和管理单位负责;尚未建成或者已经建成但尚未移交产权单位的窨井设施,建设单位视为窨井设施维护和管理责任单位。 在之前出台的《厦门市窨井设施管理办法》第三条提到,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窨井设施的行政主管部门,市市政设施管理机构负责窨井设施的具体监督管理工作。 本次《通知》进一步规定,如“各区建设局(市政园林局)依据规定,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不留死角地将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或住宅区、开发区内及其它地点、场所(地)的窨井设施,纳入规范化监督管理”。此外,市道路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也被纳入进来,“负责其管辖道路区域内的窨井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 “没主”的窨井 按“城市道路”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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